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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女子出轨被丈夫捉奸在床,谁曾想当众被打了几耳光的女子,竟趁人不注意冲出

陕西渭南,女子出轨被丈夫捉奸在床,谁曾想当众被打了几耳光的女子,竟趁人不注意冲出房间从3楼阳台跳下,致10级伤残。事后,女子先是控告丈夫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未果后,又一纸诉状将丈夫等人告上法庭,索赔39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说白了,这就是一场因婚内出轨引发的闹剧,最后闹得两败俱伤,没有一个赢家,既丢了面子,又损了利益,甚至有人落下终身残疾,纯属自食恶果!

我敢说,这事放到任何一个家庭,都是灭顶之灾,换谁都得气炸,但冲动是魔鬼,最后反而把自己坑了。

事情发生在陕西渭南,具体哪块儿就不细说了,反正就是我们身边常见的家庭纠纷,闹大了而已,据说当时丈夫早就察觉妻子不对劲了,平时总是晚归,手机也不离手,加密得比国家机密还严,换谁都会起疑心。

后来丈夫托人打听,才知道妻子竟然背着他,在外面租了个房子,跟别的男人鬼混,这换哪个男人能忍?

那天晚上,丈夫揣着一肚子火气,还叫上了三个亲戚朋友,一是壮胆,二是想让对方出出丑,毕竟捉奸拿双,得有人见证,到了那间出租屋门口,敲门没人应,里面还传来暧昧的动静,丈夫瞬间就炸了,直接捡起地上的板砖,一下就砸破了窗户,翻窗冲了进去。

眼前的一幕,估计让丈夫一辈子都忘不了,妻子和那个男人衣衫不整地窝在床头,看到突然冲进来的几个人,当场就懵了,丈夫气得浑身发抖,上去就给了妻子几记响亮的耳光,打得妻子嘴角都出了血,亲戚们也在一旁指指点点,骂骂咧咧,场面一度失控。

我个人的看法,也许极端,但不喜勿喷:婚内出轨的人,不管任何理由,不可原谅,这是人品和道德问题,婚姻不是儿戏,既然选择了结婚,就得守住底线,管住自己的欲望。

如果真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就痛痛快快离清了,或者干脆别结婚,占着婚姻的名分,干着苟且的勾当,跟动物无异!要是放在大清律法,这种不守妇道的女人,早就被浸猪笼了,也不会有后面这些烂摊子。

可谁也没料到,被打后的女子,心理防线直接崩了,趁着众人不注意,猛地冲出房间,从3楼的阳台直接跳了下去,当场就摔得动弹不得,后来送医救治,诊断为10级伤残,一辈子都要带着伤病过日子。

我琢磨着这10级伤残虽然不算最严重,但也足以影响一辈子的生活,不管是走路还是干活,都会受影响。

事后,女子躺在病床上,不仅没反思自己的过错,反而把所有责任都推到了丈夫身上,她先是去公安局报案,控告丈夫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想让丈夫坐牢。

可警方调查后发现,丈夫扇的几耳光,并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不够成故意伤害罪,而那间出租屋,女子也有使用权,非法侵入住宅罪也不成立,最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刑事控告没成,女子又转而走民事途径,一纸诉状把丈夫和当时在场的三个亲戚,全都告上了法庭,张口就索赔39万余元,说是要赔偿她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还有精神损失费,我感觉,这39万确实不算少,其实就是想靠这场官司,捞一笔补偿。

其实我也想说,现在对这些打架真的不好,没必要,碰到出轨这种事,冷静下来掌握证据,直接离婚就可以了,没必要打打杀杀,最后把自己也搭进去,能拿钱解决问题,最好不要动手,毕竟动手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会惹上一身麻烦。

出轨这种事,现在真的太普通了,没必要过分生气,能用舆论折磨死对方,就不要动武力解决,比如收集证据让她身败名裂,总比动手违法强,不爱可以离婚,离婚了你想和谁睡,又关谁屁事?但如果还没有离婚,就背着伴侣出轨,那确实过分,活该被人指责。

最后法院的判决,也算是公平合理,没有偏袒任何一方。法院认为,女子作为成年人,明知从3楼跳下会造成严重伤害,却依然选择极端行为,自身要承担主要责任,判她自担60%的损失。

而丈夫带人砸窗闯入,还当众扇耳光羞辱女子,加剧了事态恶化,承担25%的赔偿责任,大概就是7.8万块钱,另外三个亲戚,当时没有劝架,还跟着起哄,也有过错,每人承担5%的责任,大概每人不到2万块钱,二审也维持了这个判决。

以上仅为个人看法,在我看来,这件事双方都有过错,女子出轨在先,违背了婚姻的忠诚义务,丈夫冲动动手、非法闯入,也触犯了法律,说到底,还是一时冲动惹的祸,如果双方都能冷静一点,也不会落得这样的下场。

你们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女子索赔39万过分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