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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一对夫妻结婚没多久,妻子就发现丈夫有性功能障碍,两人为此经常吵架,甚至

广东深圳,一对夫妻结婚没多久,妻子就发现丈夫有性功能障碍,两人为此经常吵架,甚至分居生活,男子为挽留妻子,他主动将自己婚前房产的一半过户给了妻子,并签了协议,没想到妻子不但不留下来,而且她还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要分走一半房产,这下男子后悔不已。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这对夫妻是2020年2月领的证,本来新婚应该是甜甜蜜蜜的,结果没过多久,妻子赖女士就发现丈夫王先生身体有问题,正常的夫妻生活过不了,想要孩子更是不可能。

赖女士一开始也没想着直接散伙,还陪着王先生跑前跑后去医院治了大半年,钱花了不少,罪也受了不少,结果一点好转都没有。

再好的耐心也架不住这么耗,日子久了,俩人话越来越少,吵架成了家常便饭,家里冷得像冰窖。

王先生心里也清楚是自己的问题,不想就这么把家散了,思来想去就想出了用房子挽留住人的办法。

这套房可不是什么小财产,是王先生婚前父母出钱加上自己打拼全款买的,市值好几百万,本来跟赖女士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2021年8月,王先生干脆直接去办了过户,把50%的产权转到了赖女士名下,还特意签了书面协议。

他想着自己都拿出几百万的诚意了,怎么也能让赖女士看到自己想好好过日子的心意,俩人总能回到正轨。

可没多久,赖女士直接去法院起诉了离婚,明明白白要求按照房产证上的比例,分走这套房子50%的份额。

她的理由是: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协议也是你自愿签的,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我拿我应得的一半天经地义。

而且自己这几年的青春都耗进去了,本来计划好的生孩子也泡汤了,这些损失总得有补偿。

王先生这边也一肚子火,他同意离婚,但说什么也不肯给一半房产。

他说当初加名完全是为了哄赖女士开心,想把日子过下去才给的,不是平白无故白送的,这套房本来就是自己婚前的财产,赖女士一分钱没出,装修、还贷这些更是半毛钱没掏过,凭啥分走一半?

他还反过来指责赖女士,说平时对他冷暴力,不愿意履行夫妻义务,婚姻走到这一步她也有责任,要求法院把房子全部判给自己,一分钱补偿都不用给。


这事传到网上,网友直接分成了两派,吵得不可开交。

有人替王先生抱不平:房子是人家婚前买的,已经够有诚意了,女方没出钱没出力,结婚三年就要分走几百万,也太贪了。

也有人站赖女士:好好的姑娘嫁过去,过了三年有名无实的日子,连孩子都生不了,青春被耽误了这么久,拿点补偿怎么了?

还有人说王先生如果婚前就知道自己有问题不说,那就是骗婚,本来就该赔偿女方。

还有懂点法的网友说,赠与都过完户签完协议了,哪能说反悔就反悔,按道理就该对半分啊。

但也有人说,离婚分财产哪能只看房产证,婚姻才续了三年,又没孩子,女方也没贡献,对半分确实也不合理。

大家吵得热闹,最后还是得看法院怎么判。

首先法院先明确了,俩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准予离婚。

关于房子的问题,法院先确认了,这套房虽然本来是王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还签了赠与协议。

王先生是成年人,知道自己这么做意味着什么,所以这套房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要分割的。

那为什么最后只判给女方25%呢?

法院的理由说的特别清楚,都是照着实际情况一条条捋的。

首先看财产来源,这套房是王先生婚前全款买的,不管是最初买房的钱,还是加名之前房子涨的价,赖女士都没出过一分力,没做过一点贡献。

其次看婚姻情况,俩人2020年结婚,2023年就分居了,满打满算共同生活才三年,时间确实很短,而且也没生孩子,没有什么其他牵扯。

最后看过错,赖女士说王先生有性功能障碍,自己生育权受损,但拿不出正规的医学诊断报告、治疗记录这些实打实的证据,法律上不认口头说法,所以这个理由不算法定的重大过错,而且现在也没有规定说生育权损失可以单独作为分财产的理由。

反过来王先生说赖女士有冷暴力、不履行夫妻义务,也拿不出足够的证据,也够不上影响财产分割的过错。

综合这三点,法院最后判了,房子归王先生所有,王先生按照现在房子的市场价,给赖女士25%的补偿,这个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

这事也给所有结婚或者准备结婚的人敲了个警钟。

首先,涉及房产这种大额财产的赠与,别脑子一热就办过户,要是真的是为了维系婚姻才给的,最好在协议里写清楚,比如如果婚姻存续不满多少年,赠与的份额要怎么调整,别光靠嘴上说,到时候扯不清楚。

其次,婚前体检真的不是走形式,该做的检查一定要做,关于健康情况、未来的规划这些事,婚前都摊开说清楚,别等到婚后才爆雷,耽误两个人的时间。

永远别觉得房产证加了名就能绑住婚姻,也别想着靠结婚捞一笔财产,到最后只会两败俱伤。

婚姻且行且珍惜,但是婚前检查是必须的,省得为日后埋下祸根,还有用房子挽回婚姻不可靠,靠的是真心,不然最终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