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了!把中国当清朝icon的时候吗?
在中国赚钱,却要按美国icon规矩办事?京津冀三地消协直接坐不住了,4月8号联合约谈了洲际酒店icon。这事儿说白了,就是酒店在会员条款里埋了“坑”,想用美国法律把中国消费者挡在维权门外。
这事儿其实没多少弯弯绕,核心就一点:洲际酒店集团在中国赚着钱,却把中国消费者当成可以随意拿捏的对象。它的《洲际优悦会会员条款与附则》里写得明明白白,一旦涉及金钱赔偿的争议,必须去美国仲裁,还得放弃在法院申诉的权利,甚至连集体维权都不允许。更离谱的是,条款直接规定,所有解释和执行都适用美国佐治亚州法律,没被仲裁的纠纷也只能去那儿起诉。
这哪里是服务条款,这分明是一道高墙,把中国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之外。一个中国消费者,在北京或天津的洲际酒店消费,出了问题,却要去大洋彼岸打官司?光是想想那差旅费、律师费和时间成本,就足以让绝大多数普通人打退堂鼓。这不就是典型的“店大欺客”吗?利用自己的市场地位和格式条款,把风险和不便全部转嫁给消费者。
法律上讲,这种行为已经踩了红线。我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 《民法典》都明确要求,格式条款不能排除或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京津冀三地消协在约谈中就明确指出,这些条款不合理地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剥夺了消费者选择本地争端解决途径的权利,违反了公平原则,应属无效。
这也不是洲际酒店一家的问题。类似的“霸王条款”在各类平台、酒店、电商的合同中屡见不鲜。消费者往往因为信息不对称、专业知识欠缺,加上维权成本过高,只能忍气吞声。这背后,是整个消费市场里,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天然的力量失衡。消协的约谈,正是要纠偏这种失衡,告诉所有企业:在中国做生意,就得守中国的规矩。
约谈之后,洲际酒店集团表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但这远远不够。消费者要的不是漂亮话,而是实实在在的改变。那些不公平的条款必须删除,争议解决方式必须回归到中国境内,法律适用也必须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否则,一次约谈就只是走个过场,类似的戏码还会在其他企业身上重演。
这起事件也给所有在华经营的外资企业敲响了警钟:中国市场的红利,不是用来透支的。想在中国长期发展,就必须尊重中国法律、尊重中国消费者。任何试图用“涉外”身份当挡箭牌,把中国消费者当二等公民对待的行为,最终只会损害自己的品牌声誉,失去中国这个全球最具潜力的市场。
归根结底,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场持久战。它需要监管部门持续发力,需要消协组织敢于亮剑,更需要每一个消费者擦亮眼睛,敢于对不公平条款说“不”。只有形成合力,才能让“店大欺客”的空间越来越小,让公平交易、诚信经营成为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底线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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