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加名就想稳拿一半房产?深圳法院这判决,给不少想靠婚姻“致富”的人泼了盆冷水!一对夫妻结婚三年多,感情稀碎,男方为挽回婚姻,把父母全款买的婚前房加上女方名字,还白纸黑字赠了50%份额。结果还是离了,女方起诉理由很扎心:男方有性功能障碍,耽误自己生育,要求对半分房。
法院判决来了:房子归男方,男方按市价补偿女方25%。为啥不是一半?法官大实话:房子是男方爹妈婚前全款,女方没出一分钱;婚姻存续短,没孩子;至于“生育损失”,没医学证据,不算法定重大过错。想靠加名当婚姻保险?门儿都没有!离婚时想让对方少分财产,得有家暴、重婚这种实锤过错。婚姻靠感情,财产要理性,别把加名当投资,否则可能本都收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