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13日,新中国第一部法规《婚姻法》诞生,5月1日实施。它废除包办婚姻、男尊女卑,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禁止重婚、纳妾、童养媳及干涉寡妇婚姻自由,掀起第一次离婚潮,有力推动女性解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