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命啊!”甘肃天水,一61岁女子做痔疮手术,术前做了肺部检查,显示没任何问题,之后女子做完手术,留在医院康复,第8天女子发烧,烧退后开始腿疼,屁股疼,医生拍了骨盆片子,骨头好着,没任何问题,可女子突然口齿不清,下肢无力,气短死亡,医院给出证明,女子死亡原因是肺栓塞,家属接受不了,找医院理论,可医院说按规定最多给10000元赔偿金,家属悲痛欲绝,一定要搞清楚死亡原因,他们申请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女子是手术后继发肺动脉栓塞,呼吸衰竭死亡,卫健委已介入。
2025年12月11日下午5点45分,61岁的王建慧在天水市中医医院永远闭上了眼睛。
她是因为痔疮进的医院。
一个痔疮手术,前后九天,人没了。死亡证明上写着“肺栓塞”。
现在,医院给出的赔偿方案是:一万块。
一万块,一条命。搁谁身上能接受?
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王建慧被肛裂和混合痔折磨了好几年,疼得实在扛不住,去年12月1日住进了天水市中医医院肛肠科。肛肠问题说大不大,但生活质量全搭进去了,她下定决心要把这毛病一次性解决。
第二天就上了手术台。四项手术:混合痔外剥内扎、内痔硬化剂注射、肛裂切除、肛门狭窄松解。术前肺部检查一切正常,手术过程顺利,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小手术,休息几天就能活蹦乱跳出院。
谁也没想到,术后第八天,事情开始不对劲。
12月8日,王建慧突然发起烧来。第二天烧退了,双腿却开始疼。当晚疼得整宿睡不着,病房里全是她的呻吟声。家属多次找到值班医生说明情况,医生为其拍摄X光片排查骨折可能,并为患者注射了止痛针剂。
止痛针打下去,疼痛一点没减轻。
12月11日上午,她的臀部两侧也开始剧烈疼痛,已经下不了床。医生又安排拍了骨盆正位片,结果显示骨头没问题。
骨头没事,那疼的是什么?没人给出答案。
当天下午1点多,王建慧突然说不出话,腿软得站不住,呼吸变得急促。
医生紧急抢救。
下午5点45分,人没了。
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中,明确记载直接死因为肺栓塞,同时伴随呼吸衰竭与循环衰竭等相关病症。
家属想不通:做个痔疮手术,怎么会要了命?
医院的回应是“按规定,最多只能赔一万”。一万块,一条命,要么接受,要么去法院告。
家属已就此事向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投诉,并申请启动第三方尸体检验程序,力求查明事件真相。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于2026年4月10日正式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最终死因可明确判定为: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后发生脱落,血栓随血流堵塞肺动脉引发肺栓塞,进而导致呼吸与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翻译成人话就是:术后患者长期卧床不动,血液易处于高凝状态,进而形成静脉血栓。一旦血栓脱落并随血流移动,就可能堵塞肺动脉,引发肺栓塞。
这个结论证实了医院的说法,但也暴露了更严重的问题——如果当初早点怀疑是血栓,早点采取措施,这条命或许还能救回来。
血栓,医学上叫“沉默的杀手”。它可以在血管里悄悄形成,等脱落堵住肺动脉的时候,往往已经来不及了。尤其是术后长期卧床的患者,风险更高。
王建慧没有基础疾病,身体底子不差,但这些都没能保护她。
更让人寒心的是,在她发烧、腿疼、臀部疼的这几天,医生的应对是什么?拍X光片排除骨折,打止痛针。
没有人在症状一开始就把“血栓”这两个字考虑进去。
事后医院组织多学科讨论,有人说是肺栓塞,有人在那儿嘀咕“会不会是脑梗”,还有人怀疑“心梗导致心律失常”。讨论来讨论去,各说各话。
但这些讨论,为什么不在她活着的时候发生?
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多少,不是医院说了一万就一万。《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要按事故等级、过失程度来定具体数额。
第三方机构现在还在评估医院的过错比例,结果出来之后,该怎么赔就怎么赔。
归根结底,此次事件折射出的并非个别医护人员的疏漏,而是整个体系层面存在的松懈与失职。
“小手术没大事”,这种想法在医疗圈里太常见了。痔疮手术、阑尾炎手术,都被认为是小CASE,术后护理往往不如大手术那么上心。可医学常识告诉我们,任何手术都有血栓风险,尤其是老年患者、长期卧床的患者。
预防措施有没有做到位?患者出现异常症状时,有没有第一时间想到并发症的可能?这些问题,不是靠出事之后开会讨论能解决的。
医院及天水市卫健委事发时电话无人接听,事后虽有慰问和一万块赔偿试探,卫健委与第三方已介入且有鉴定结果,但赔偿、责任认定仍无定论,王建慧家属仍在等一个合理说法,期盼得到经得起检验的答案而非不了了之。
参考信息:61岁女子痔疮手术9天后死亡,医院:赔偿一万元;司法鉴定公布死因 2026-04-10 15:26·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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