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一男子饭局喝了不少酒,就叫了代驾,代驾司机送到男子家村口,将男子留置在车内离去,第二天早上发现男子已经死亡,家属把代驾司机起诉到法院,理由是没有尽到安全保障和救助义务,要求赔偿30万,法院判了。
一男子跟朋友出去吃饭,席间喝了不少酒,晕晕乎乎的没法开车,于是就叫了代驾。
没想到接单的是两个人,估计是师傅带徒弟一起跑活儿,到了之后就让徒弟负责送男子回家。
代驾徒弟把车开到男子家所在的村口就停了下来,当时男子已经醉得迷迷糊糊,下车都费劲。
可这代驾没多想,觉得送到村口就算完成任务了,跟等在附近的师傅汇合后,俩人直接就走了,把醉得不省人事的男子独自留在了车里。
谁也没料到,第二天一早有人路过村口,发现男子的车还停在那儿,凑近一看,男子歪在驾驶座上没了气息。
好好的一个人,就因为喝了酒叫代驾,结果丢了性命,家属自然是悲痛欲绝,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代驾既然接了单,就该把人安全送到家,怎么能把醉成这样的人扔在车里不管呢?
于是家属把这两名代驾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赔偿30万,理由就是代驾没尽到安全保障和救助义务。
这事闹到法院后,法官也仔细捋了捋整个过程:男子自己喝了大量的酒,这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
但代驾这边也确实有问题,明知道男子已经醉得失去自主能力,却没有把人送到安全的地方,比如交给家属或者送到住处,反而直接把人留在车里,这种行为确实没尽到应有的责任。
最后法院判下来,男子自身承担主要责任,两名代驾分别担了4%和2%的责任,加起来一共赔了5.7万多块钱。
其实这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喝酒不开车是底线,但叫了代驾也不能完全撒手不管,代驾师傅得有点责任心,遇到醉酒的乘客,多上点心,确认人安全了再走。
而咱们自己呢,喝酒的时候也得有个数,别喝得太猛真把自己喝出事,真要是喝多了,最好提前跟家里人说一声,让家属在路边接一下,别让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
看完这事儿真是让人唏嘘,好好的一条命就这么没了,两边都有该反思的地方。
先说代驾,既然接了单,就不能只把车开到村口就算完事儿。
人家顾客喝得烂醉,连下车都费劲,这时候最需要的就是有人搭把手,要么送到家门口交给家里人,要么至少确认人能安全进屋再走。
倒不是说要把代驾当保姆,但基本的责任心得有,明知道人醉得不省人事,把人单独扔车里,这不就是把人往危险里推吗?
再说喝酒的人自己,酒这东西得有个量,喝到失去意识真的太危险了。
就算叫了代驾,也不能觉得就万事大吉了,自己得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要是知道自己酒量不行,要么少喝点,要么提前跟家里打个招呼,让家人来接一下,别等出事了再后悔。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代驾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相当于临时的“安全保障者”,明知乘客醉酒失去自主能力,却未将其送至安全场所,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而乘客自身醉酒是主要原因,因此承担主要责任,这样的判决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兼顾了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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