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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做运输生意的大车司机,要接受教训,不能再跳坑里了。 18吨西瓜。 卖方是云南

所有做运输生意的大车司机,要接受教训,不能再跳坑里了。
18吨西瓜。
卖方是云南西双版纳的。买方是河南济源的。
西瓜不会自己跑路,需要有大货车司机承担运输业务。
老实巴交的苏师傅用了三天两夜的劳累,把18吨西瓜运到了济源。虽然极度辛苦,但想到能有一笔不小的运费收入,虽苦尤乐。
谁知济源的收货方发现外表完好无损的西瓜,瓤子却是坏的,竟把苏师傅连人带车扣了。
苏师傅跟云南卖西瓜者联系,卖家说让他把西瓜拉回去,抵他的运费。
这边扣人扣车,那边干脆拒绝接电话。本想靠出力流汗跑运输挣钱养家,如今却陷入不知道该怎么办的矛盾漩涡中。这还如何是好?
报警?这是经济纠纷,警察处理不了。到法院起诉?那可不是简单一回事,而且时间根本耗不起。
我不知道此事最后会怎样结束,但是,我觉得所有搞营运的大车司机,都得要提高警惕了。人心险恶,生存不易,不能再被人当傻子耍了。
你想远程做买卖,卖方卖货,买方买货,货物好坏,与我无干。我只负责运输,你给我支付运输费就行。出现纠纷是你们买卖双方的事,我只负责运输,你们必须无条件给我支付运费。
就以这次西瓜纠纷为例,苏师傅确实有疏忽,他把人想得太好了。
如果是卖方请你运输西瓜,你要让他先支付一部分运费。同时,要求卖西瓜的这一方,派人去到河南济源,向买方交割。负责运输的苏师傅,在西瓜运到之后,准备卸车的时候,就要让和你签订运输协议的卖方,给你支付余下的运输费用。
这样,后面买方发现西瓜内部是坏的,买卖双方发生矛盾纠纷,也就与负责运输的苏师傅没关系了。
在这人心不古,有钱人总想给底层劳动者挖坑的时候,普通劳动者一定要多个心眼。要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放在前头,不要等受到损害了,再去提起诉讼。通俗的说,宁可成为被告,也不要让自己不得不成为原告。一旦你成为原告,你就被套住了。
曾经有打工者提出“日结模式”,那就是对雇佣者的最好防范,同时也是对自己权益的最好保护。搞营运的也得有自己的招数。
总之,自己的利益要靠自己去维护,被坑了,想通过法律去维权,那不是容易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