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54岁的女子深夜腹部剧痛,拨打了120之后,本该送到离家最近的三甲医院,但是急救车却把她多开了一公里,送到了急救中心的下属的一甲医院,让女子从意志清醒到腹腔大出血休克,再转到离家三甲医院时,因为延误抢救,女子在八小时后因“脾动脉瘤破裂出血”而死亡,家属认为是急救车违反调度指令,延误了最佳的抢救时间,在当地卫健委发现,这家医院已经二次违反急救调度指令,做出了责令暂停急救服务6个月,处以7.6万元罚款,网友纷纷说:虽然处理了,但是死去的人最冤了。
凌晨3点左右,女子突然肚子疼得直打滚,54岁的她从没遭过这种罪,丈夫慌慌张张拨通了120急救电话。
按照120调度中心的指令,出车的是急救站的车,明确要求把女子送到离家只有2.8公里的三甲医院,不管是设备还是抢救能力,都更适合处理急重症。
可救护车到了之后,压根没按指令走,直接把人拉去了3.8公里外的一甲医院,就因为这车是这家医院的。
到了医院后,女子做了CT,查出腹腔里大量积血,很大可能是血管破裂了,这家一甲医院没能力处理这么严重的情况,病历上也写了“条件合适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可就是没给转。
就这么拖到当天上午,女子从一开始还能说话,变成了腹腔大出血休克,人已经昏迷不醒、瞳孔散大了,这才被转到了本该一开始就去的三甲医院。
到了三甲医院,医生紧急给她做了手术,可耽误的时间太长了,下午5点多,女子还是因为脾动脉瘤破裂出血,没能救回来,从打120到离世,才过了17个小时。
这事闹到了2026年4月才有了官方说法,深圳市卫健委调查后说,健安医院不止这一次违反调度指令,是连续两次犯同样的错,性质特别恶劣。
最后给的处罚是罚款7.6万元,暂停这家医院的院前急救服务6个月。
消息一出来,网友们都炸了:7.6万的罚款,停半年急救服务,可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
女子本来有机会活下来的,就因为救护车为了自家医院的利益,硬生生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
大家都在说,处罚是有了,可最冤的是再也醒不过来的女子,这种拿人命当儿戏的事,真的不能再发生了。
看完这事真的让人心里堵得慌,好好的一条命,就因为救护车的私心没了,换谁都接受不了。
说句实在的,120调度指令不是儿戏,那是根据患者情况、医院能力规划的最优路线,说白了就是救命的“导航”。
可这家医院倒好,眼里只有自己的利益,把患者当“生意”拉,完全不管人家死活。
一级医院治不了急重症,这是明摆着的事,查出来腹腔积血还硬拖着不转院,这不就是拿人命换业绩吗?
7.6万的罚款、停半年急救服务,说起来是处罚,但跟一条命比,实在太轻了。
要是这种违规的成本这么低,以后难保不会有别的医院跟着学。
咱们普通人打120,就是把最后一丝希望交出去了,要是连救护车都信不过,那真的没地方说理去。
希望这事能给所有医院敲个警钟:急救的底线是救人,不是赚钱。
也盼着监管部门能把规矩立得更严,谁坏了规矩,就让他付不起代价,别再让女子这样的悲剧重演了。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57条: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循医学科学规律,遵守有关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操作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
这次案件中,一甲医院急救车违背调度指令、明知无救治能力却拖延转到三甲院,本质是漠视患者生命权的过度医疗与违规执业行为。
该法条明确了医疗行为必须以患者健康为核心,医院逐利式的急救操作,不仅突破了医疗伦理底线,也直接违反了法律规定,理应受到更严厉的惩戒以维护医疗秩序的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