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男子给前女友转了127笔钱,
总共10.9万元。
这事被老婆发现后,
直接告到法院要回来。
法院最后真判全退,还加了利息。
转账从2022年8月开始,一直持续到2024年3月。
中间有520、1314这种明显带意思的红包,还有聊天里承认“男女关系”的记录,甚至提到怀孕。
男方说这是嫖娼、是借钱,但法院没信——嫖娼哪有分127次转?
借钱连借条和用途都没。
法院这次没只说“你老公没权利花这钱”,而是直接认定了:为维持婚外情给的钱,本身就违反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53条第二款,写了,这种行为从一开始就不合法。
现在微信和银行流水太清楚了,一笔一笔查得明明白白。
以前老婆想取证难如登天,现在光靠手机就能把账本拉出来。
钱不是关键,关键是用夫妻俩一起挣的钱,去养另一段关系。
最高法去年底入库的新案例,已经把这条线划得很清楚了。
10.9万,一分不少,还得加利息。
钱退了,事就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