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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山东济南,一名女子带孩子携带“氢气球”乘坐公交车,因“氢气球”属于易

4月11日,山东济南,一名女子带孩子携带“氢气球”乘坐公交车,因“氢气球”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公交司机劝说其下车。但该女子拒绝配合,称“刚花20块钱买的,给我20块钱就下”,还质疑“人家都行你怎么不行呢”。司机则表示氢气球存在危险,试图向其解释安全规定,但女子并未理解,任由自己的认知固执的认为司机为难她,女子不下车,司机不开车,其它乘客焦急等待。
氢气球国家早就明令禁止生产、销售手持氢气球,现在路边、景区卖的飘空气球,正规的只能是氦气球,所以,可能女子所说氢气球为氦气球,但是,公交司机不可能让你坐车的。氦气球也同样具有不确定的危险性。
氢气球是危险物品,这不是司机“刁难”,而是写在《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里的铁律。它易燃易爆的属性,在密闭的公交车厢里,就是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不定时炸弹”。这也是公众的普遍认知,可这位母亲呢?用“别人都行”的诡辩回避规则,用“赔钱才下”的蛮横绑架公共安全,把自己的“小损失”凌驾于整车人的“大风险”之上。

而这种“无知式维权”正在成为一种扭曲的社会景观,他们把“我不懂”“我认为”当成免责金牌,把“我吃亏”当成闹事资本,却从没想过——公共规则不是为了针对某个人,而是为了保护所有人。

20块钱的气球不贵,但整车人的生命无价;个人的“委屈”很小,但公共安全的底线绝不能破。遵守规则不是妥协,而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基本的负责。别让自己的无知,成为伤害别人的利刃。
济南身边事 公共安全 愚蠢与无知是什么造成的 社会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