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已婚男子看上了自己的女下属,之后多次表白,得手后就带着女下属去了酒店,没多久女下属怀孕了。谁知,男子不想负责,就让女下属自己去医院处理一下,女下属照做,可事后感觉身体一直没康复,要求男子赔偿自己,男子不肯,她一气之下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赔23万元。
一个已婚的男上司,看上了自己公司的女下属,就开始追人家。追了一段时间之后,两个人就好上了,还去了酒店。本来这种婚外情就见不得光,结果没过多久,女下属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个男的一听怀孕的事,立马就慌了。他根本没想过要对这个女下属负责,也不想让自己的老婆知道这件事。他就跟女下属说,你自己去医院把孩子处理掉吧。女下属当时也没多想,就听了他的话。
男的还跟女下属承诺,说只要她去做了手术,他会负责所有的医疗费,还会给她20万块钱作为补偿。为了让女下属放心,他还专门写了一张20万的借条给她。
第二天,他就转了2万块钱给女下属,还陪着她一起去了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做了中期妊娠引产手术。手术同意书都是这个男的签的字。
手术做完之后,女下属身体一直不太好,经常不舒服,需要后续治疗。她就去找这个男的,想要他兑现之前的承诺,把剩下的钱给她,再支付一些后续的医疗费。结果这个男的直接翻脸了。
他说孩子根本不是他的,还说之前转的那2万块钱,根本不是什么医疗费,是女下属预支的工资。他不仅一分钱都不肯再给,还反过来指责女下属。女下属这下彻底气坏了,她觉得自己被这个男的骗了,身体也受了这么大的伤害,不能就这么算了。
于是她就把这个男的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加起来一共23万多块钱。
一审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认为女下属提交的证据不够充分。虽然有借条,但是借条上写的是借款,没有明确说是人流的补偿款。而且也没有亲子鉴定这样的直接证据,证明孩子就是这个男的。所以一审法院就驳回了女下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女下属不服这个判决,又上诉到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仔细查了这个案子,看了两个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还有手术时的签字记录。
法院认为,从这些证据来看,女下属说的话更可信。两个人确实是情人关系,这个男的也确实陪着女下属去做了手术,还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按照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已经可以证明女下属怀孕和这个男的有关系。
法院还说,这个男的事后出尔反尔,说孩子不是他的,还说2万块钱是预支工资,这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过法院也认为,两个人都是成年人,都知道发生关系不采取避孕措施可能会怀孕。对于怀孕这件事,两个人都有责任,不能说谁有重大过错。
但是中孕引产手术确实对女下属的身体造成了伤害,这个损失是客观存在的。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最后二审法院改判了,撤销了一审的判决,让这个男的支付15000块钱的补偿款给女下属。至于女下属提出的其他20多万的赔偿请求,法院都驳回了。
还有之前男的转的那2万块钱,因为男的说是预支工资,法院认为这属于劳动争议,不在这个案子的审理范围内,所以也没有扣减。
这件事传到网上之后,很多人都在讨论。有人觉得这个男的太渣了,自己做的事不敢承担责任,还反过来污蔑别人。也有人觉得这个女的也有问题,明知道对方有老婆,还跟他在一起,最后落得这个下场,也是自己找的。
其实不管怎么说,这件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婚外情这种事,本来就没有什么好结果。不仅会破坏别人的家庭,也会伤害到自己。尤其是女孩子,一定要自重自爱,不要轻易相信已婚男人的甜言蜜语。他们说的再好听,也只是想玩玩而已,真的出了事,第一个跑的就是他们。
还有就是,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保护自己。如果真的遇到了这种事,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这样才能在需要的时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最好的办法,还是一开始就不要碰这种不该碰的感情。
这件事的判决结果也告诉我们,法律是讲证据的。虽然这个女下属最后拿到了一点补偿,但是跟她身体受到的伤害,还有她付出的代价比起来,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而且她还花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去打官司,最后也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所以说,做人还是要本分一点。不要想着走捷径,也不要想着破坏别人的家庭。踏踏实实过日子,才是最靠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