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和老板聚餐后醉得不省人事,后被老板带到房间发生了关系。不料,次日一早女子被发现已经死亡。事后,老板为了息事宁人,便先后赔付女子家属共235万元,但女子父亲不服,坚持让民警核查,警方却以女子为酒精中毒身亡且两人系情人关系不予立案,女子父亲一怒之下将公安机关起诉到了法院。
2025年10月29日,江苏连云港的一家法院里,一场特殊的行政诉讼如期开庭。
原告是一位六旬老人,没有聘请律师,独自一人坐在原告席上,对面则是公安机关的专业应诉团队。
这场官司的起因,是一年多前老人34岁的女儿樊婷婷,在一场公司聚餐后不幸离世,而后续的调查结果,让老人始终无法信服。
庭审中,老人提出了三个让在场人无法回避的疑问,这也是他坚持了一年多的执念:女儿当时已经醉到失去意识,这样的状态下发生的关系怎么能算自愿;事发地点的关键监控,为何偏偏在案发时出现故障;没有进行正式的尸检,仅凭初步判断就认定女儿是酒精中毒身亡,依据何在。
面对这些疑问,警方辩称不予立案符合法定程序,监控故障是客观技术问题,却没能当庭出示任何相关证明材料,法院最终也没有当庭宣判,案件陷入了等待。
这场官司的背后,是一场令人痛心的悲剧。
时间回到2024年元宵节前一天,樊婷婷作为公司办公室主任,被老板刘金山安排陪同接待5名镇干部,这场在连云港举行的政商宴会,成了她生命的终点。
职场中,类似的陪酒场景并不少见,不少女性职员常常被以“活跃气氛”“工作需要”为由推上酒局,难以拒绝,樊婷婷也不例外。
宴会上,樊婷婷被多次劝酒,短时间内喝下了大量烈性白酒,很快就陷入深度醉酒状态,完全失去了意识,无法自主表达任何意愿。
聚餐结束后,刘金山以“照顾”为名,将毫无反抗能力的樊婷婷带到了自己办公室的套间内,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清晨,樊婷婷的遗体在办公室套间里被发现,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刘金山这才选择报警。
警方抵达现场后,初步给出了急性酒精中毒的死亡结论,没有开展更全面深入的侦查,也没有向家属出示任何具体的证据,比如血液酒精浓度检测报告、毒物筛查结果等。
为了平息事态,刘金山主动提出赔偿,分两笔向樊婷婷家属支付了共计235万元,一笔135万,一笔100万。
沉浸在丧女之痛中的家属,初期签署了和解协议,还火化了樊婷婷的遗体,本以为事情会就此落幕。
可几个月后,一个意外得知的消息,让樊婷婷的父亲彻底打破了平静——女儿的体内检出了刘金山的精液。
这个消息让老人瞬间起了疑心,他回忆起见到女儿遗体时,曾看到女儿身上有不明外伤,这绝不是单纯酒精中毒会出现的情况。
更让老人无法接受的是,警方后续调查中,竟认定樊婷婷与刘金山是情人关系,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因此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在老人眼里,女儿已婚顾家,平日里生活作风端正,从来没有向家人提及过与老板有任何不正当往来,警方的这一定性,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支撑,仅仅是刘金山的单方面口头陈述,这无疑是对女儿的污名化。
现实中,类似因醉酒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性处于深度醉酒、失去意识的状态时,无法自主表达意愿,此时与其发生性关系,即便没有明显反抗,也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老人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他多次向警方提出申请,要求对女儿的死因进行全面尸检,却被警方以“法医初步鉴定排除他杀”为由驳回,而且自始至终,他都没有见过那份所谓的初步鉴定报告。
他还多次要求查看公司食堂、老板办公室等关键区域的监控,想还原事发经过,却被警方以“设备故障”为由拒绝,这些重点监控区域偏偏在案发时段集体“失效”,这样的巧合,实在让人难以信服。
2025年4月,老人正式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希望获取案件的调查结论、拒绝尸检的依据等核心材料,没想到再次被驳回,警方给出的理由是这些信息属于“刑事案件类信息”。
老人愤怒不已,案件根本没有立案,何来刑事案件信息。
与此同时,家属内部也因这笔235万的赔偿款产生了矛盾,部分家属想接受赔偿息事宁人,但老人坚决反对,在他看来,再多的钱也换不回女儿的生命,更换不来真相。
这场悲剧不仅让一个普通家庭承受了失去亲人的痛苦,也折射出职场中存在的陪酒潜规则,值得社会各界反思。
类似的职场陪酒悲剧时有发生,有的员工因过度劝酒受伤,有的甚至失去生命,这提醒着我们,健康的职场环境,不需要酒精堆砌的人情,更容不下权力裹挟的不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