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鲁迅《社戏》才知道,清朝末年民风淳朴得令人感动——小孩竟然带着小伙伴偷自家的罗汉豆;被偷了罗汉豆的六一公公,又煮了一大碗送给“迅哥儿”。
还记得鲁迅《社戏》里面的一个“偷罗汉豆煮着吃”的情节吗?一群半大孩子,夜间看戏后,摇船回村,路上饿了累了,商量偷豆回船上煮着吃。
双喜喊到:“阿发,这边是你家的,这边是老六一家的,我们偷哪家的呢?”阿发跳上岸说,我看一看!他摸了一回,说,“偷我家的吧,我家的大得多呢!”
于是孩子们散开在阿发家的豆田里,各偷了一大捧。双喜说,不能再偷了,倘若被阿发娘知道了要哭骂,于是孩子们到了六一公公田地里又偷了一会。
回船上后,他们煮了豆子,用手撮着吃。吃完后,将豆荚豆壳全部扔到水里,什么痕迹也没有了。双喜担心用了八公公船上的盐和柴,如果被发现了,会被八公公骂。大家商量后,归结是不怕——他如果骂,就当面叫他“八癞子”。
回家后,第二天,迅哥向午才起床,并没听到八公公“盐和柴”的纠葛。只不过六一公公说“你们这帮小鬼,偷了我的豆吧?又不好好摘,踏怀了不少……”
然后,六一公公笑眯眯对鲁迅说,“迅哥儿,昨天的戏可好?”迅哥儿点头说“好”。“豆可中吃呢”?迅哥儿又点头说“好吃”。
没想到的是,晚上,六一公公又送去了一大碗煮熟了的罗汉豆,给迅哥儿和母亲吃。
文章的结尾是“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