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上班期间顶撞上司,一上司怒骂其“滚蛋”,没想到男子此后半个月都未曾打卡上班,然后老板知道后以旷工为由将男子开除,不料,男子申请了劳动仲裁,称老板非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仲裁并未支持男子,于是男子将老板告上法院,最终二审这样判!
信息来源:大象新闻
万万没想到,一句气头上的“滚蛋”,最后竟然让公司赔了十五万九千八,算下来差不多16万,这代价真不是一般的大。
这事发生在2020年5月15号的工作会议上,俩人吵起来的原因说起来也不算大,无非是关于公司一项管理制度的执行细节。
丁某在公司干了8年,也算老员工了,他觉得新条款不合理,怕挫伤其他同事的积极性,就好心提了点修改建议。
结果老板当场就不乐意了,觉得丁某是在公开挑战自己的权威,越说越气,情绪直接失控,当众就对着丁某喊了句“滚蛋”。
咱说句实在的,在职场里,就算老板再生气,当众骂员工“滚”也太过分了,这不光是不尊重人,更是赤裸裸的侮辱。
更何况你是公司的老板,说的每一句话默认都带着公司的态度,换谁被当着那么多同事的面这么骂,不会多想啊?
丁某当时也压着一肚子火,没跟老板当场呛起来,也没磨叽,转身就出了会议室,回工位简单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他那时候满脑子都是老板当众让他滚,觉得这就是公司要辞退自己的意思,回家之后就等着公司联系他办离职手续,期间也没主动找公司问情况。
这之后的半个月就特别有意思,丁某没去上班,公司那边也像没事人一样,既没给他发消息打电话问为什么不来,也没发过任何催告返岗的通知,连个考勤提醒都没有。
就这么耗到了5月29号,丁某自己也有点拿不准了,特意带着妻子回了公司找老板,明明白白说自己想回来上班,结果老板也没给个准话,就轻飘飘扔了句“你回去等消息”,之后就再也没下文了。
丁某在家又等了十几天,没等到返岗通知,反而等到了公司6月9号寄来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他擅自离岗、旷工多日,公司要开除他,一分钱补偿都没有。
丁某当时真是又气又笑,合着你让我滚,我真走了,你转头就告我旷工?
我在公司兢兢业业干了8年,最后落得这么个名声,这波操作,简直是把“倒打一耙”玩得明明白白。
他也没惯着公司,直接开启维权模式,7月7号就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59800元,再加上其他费用一共差不多18.2万。
仲裁庭上,双方直接开启“互撕”模式,核心就俩问题:老板说的“滚”,到底算不算辞退?丁某这么久不上班,到底算不算旷工?
公司这边嘴硬得很,辩解说老板当时说的“滚”就是一时气话,意思是让丁某先出去冷静冷静,回头再聊,压根不是要辞退他。
丁某也不是软柿子,当场反驳:你家老板当众骂“滚”是让员工冷静?
老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说的话就是代表公司态度,换谁被这么骂,都会觉得是被辞退了吧?
而且我走了之后,你们半个多月连个电话、一条短信都没给我发过,既不叫我回去上班,也不问我为啥离岗,我主动找上门要复工,你们还让我等消息,现在转头说我旷工,这叫履行管理职责?
可惜啊,仲裁委员会没站在丁某这边,觉得丁某就凭一句“滚”就认定自己被辞退,证据不足,擅自离岗这么久,就是旷工,所以驳回了他的仲裁请求。
丁某不服,又告到了一审法院。
一审的时候,公司补充了丁某的考勤记录,显示他从5月15号起就没打卡,也没任何请假记录,还提交了老板的书面陈述,说自己当时就是情绪失控,没想要辞退丁某,公司还一直给丁某留着工位,没做过任何辞退的书面决定。
丁某也不甘示弱,拿出了两个“杀手锏”证据:一份是5月22号他和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聊天记录,俩人当时就聊了工作交接的事,对方半个字没提让他返岗。
另一份更关键,是5月29号他和妻子去公司找老板复工的录音,清清楚楚录着他说要回来上班,老板让他回去等消息的内容。
结果一审法院还是认为,凭一句气话就擅自离岗,还不主动沟通返岗,就是旷工,公司解除合同没毛病,于是判决驳回丁某的全部请求。
换做别人,可能就认栽了,但丁某偏不,他觉得自己有理有据,直接提起了上诉。
这次二审终于迎来了反转,法院直接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公司要支付丁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59800元。
法官的话说得特别直白:“是你不让他来,不是他故意不来”。
这种情况下,公司不能把自己管理失职的后果,全算到员工头上。
这笔钱算下来也合理,丁某在公司干了8年,离职前月工资差不多1万块,按照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双倍的赔偿金,算下来正好是8个月工资乘2倍,总共159800元。
总之,不管是老板还是员工,都得多学点劳动法规,守住法律底线,互相尊重,千万不要口无遮拦,有可能因为一句话导致公司要赔偿,不然最后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