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波交警干得太漂亮了!”7岁男童突然冲出马路,被正常行驶的电动车撞倒!家属闹着要赔偿,理由就是“车撞人必担责”!可万万没想到,交警判定男童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交警:谁说“车撞人”就得“车赔钱”?
看到这个结果,说实话,我心里那块压了很久的石头,终于被搬开了。
为什么?因为这件事,判的不仅仅是一起事故,判的是这个社会快要丢掉的“是非观”。
曾几何时,“我弱我有理”成了横行霸道的护身符。谁闹得凶,谁嗓门大,谁躺得平,谁就能在规则面前多分一杯羹。尤其是牵扯到孩子,一句“他还只是个孩子啊”,就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把无责的逼成有罪的。那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车主,招谁惹谁了?他规规矩矩走自己的路,却差点因为别人家的一时疏忽,背上沉重的债务和道德的骂名。
如果这次交警为了息事宁人,和稀泥般判个“各打五十大板”,让车主承担个所谓的“道义赔偿”,那才是对法治最大的侮辱。那等于变相鼓励:看不好孩子没关系,反正出了事有人兜底,谁撞上谁倒霉。
但这次,交警的判罚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打醒了那些还在抱着“谁伤谁有理”旧梦的人。规则之所以是规则,就是因为它不看年龄、不看哭闹、不看谁躺在地上更狼狈,它只看事实。
这才是对那个7岁男童最深刻的一堂安全教育课,也是对社会公序良俗最有力的一次托举。家长别总想着找别人的责任,先想想自己监护人的责任尽到没?别让你的疏忽,变成刺向无辜路人的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