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小区义诊,一个穿白大褂的医务人员用同一针头给15人采血。居民质疑换针情况,翻垃圾桶也没找到废弃针头,工作人员根本没法有效回应。
诊所负责人称员工刚入职不懂,已开除,但没说这人有无采血资格证,也没交代当天谁监督、检查耗材。虽然带居民体检,打了AIDS阻断针和乙肝疫苗,可阻断针72小时内才管用,乙肝疫苗也不是百分百保险。而且HIV潜伏期长达半年,这让居民怎么能不焦虑?物业选诊所的标准也不明,卫健局介入调查却没下文,希望能尽快给大家一个交代!
这个医务人员是存心故意的,心眼坏,仅仅开除就可以了吗?难道不需要付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