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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反转!女子称遭遇强奸,嫌疑人被取保后出国,这件事情在网上发酵之后,引发了很多的

大反转!女子称遭遇强奸,嫌疑人被取保后出国,这件事情在网上发酵之后,引发了很多的热议,很多一开始都同情女子,结果,警方通报女子称遭强奸嫌疑人被取保,实施强奸证据不足。不仅仅如此,而且,根据警方的通报,警方的调查结果和女子的说法大相径庭,令人大跌眼镜。

该案件发生于2023年6月24日,当地警方接到时年38岁女子报警,称被其前夫曾某在一酒店内强奸。根据警方调查显示,“曾某与杨某于2010年相识,2011年依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还育有一子,后因家庭矛盾双方分居。2015年起,曾某长期在境外生活和工作,因抚养儿子仍与杨某保持联系。2023年2月曾某回国以来,双方多次约见,并有多次登记住宿记录,且存在经济往来。6月22日,双方及其儿子(时年12岁)三人共同前往外市游玩后,到从化共同入住一民宿,6月23日,三人继续在从化区游玩后,入住酒店同一单间,6月24日退房返回白云区。随后,双方发生纠纷,杨某遂报称被强奸。”

经过审讯,男子承认当晚与女子发生关系,当时他们儿子也和他们住在一起,是双方自愿,而且女子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强奸,只是因为后来发生纠纷,于是,女子就以强奸之名报警。后,当地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曾某实施强奸行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然后,警方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依法解除对曾某的取保候审措施。

只是,女子对于警方和检察院的处理结果不满,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案件处理结果。既然,女子认为是强奸,那么,为何那么多年,俩人依旧保持亲密关系?依旧多次发生关系?为何单单就这一次是强奸呢?不还是因为发生了纠纷以后,男子未能满足女子的某些需要吗?关键是,女子也没有新的证据证明男子强奸她,只是对处理结果不满,所以,就制造舆论,博得不明真相的人同情,这是要干什么呢?

我发现,现在,有些女人,动不动就以“强奸”为名对男人进行报复,这是一种很坏的社会现象。如果真有强奸事实,如果警方不立案,我认为社会也不答应,但是,如果仅仅是双方有矛盾有纠纷,就对男人进行诬告,不仅仅社会影响很坏,而且这样的人不仅仅不值得同情,更应该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男女之间的关系,现在就是被个别女人给搞得乱糟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