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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湖南某小区,两名女子从车辆道闸口穿行,车辆经过时恰好道闸抬杆误伤其中

4月16日,湖南某小区,两名女子从车辆道闸口穿行,车辆经过时恰好道闸抬杆误伤其中一名女子脸部。受伤女子要求车主和物业共同承担责任,其中物业承担80%,车主承担20%,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受伤治疗费、假牙种植费等费用,这笔费用看起来似乎不小。

车主对此表示自己无责:“自己在小区内部道路低速行驶,没有超速;其车辆也没有与大姐发生接触;事发后第一时间报保险报警;物业的栏杆砸的大姐应该找物业赔,大姐走在非人行道上且有明确提示告知,大姐也有责任;我只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和大姐打了个错误的照面,所以我不接受调解,一分钱不赔,如果大姐对责任认定有争议,可以起诉我的保险公司,我是全险。”

估计物业公司也在发懵,这责任似乎也和自己没有关系吧!
这起纠纷里,最该被舆论聚焦的不是车主该不该赔,而是为什么总有人觉得“我弱我有理,我错你得赔”?
小区内部道路,机动车道与行人区域有明确物理与标识隔离。两名女子明知故犯,本就是在非法侵占机动车路权。车主低速行驶、无接触、无违规,早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法律上的“相邻关系”绝不是强行闯入他人领地的借口, 你走出了安全区,就该自己承担风险,不能让无辜者为你的鲁莽买单,路权清晰,边界不容僭越。
伤者要求车主赔20%,看似和稀泥,实则是在开“违法免责”的恶头。如果行人横穿道闸被砸能获赔,那下次是不是行人横穿高速被撞也得司机赔?这种“和稀泥”的逻辑背后,是对违法成本的漠视。车主拒绝调解、坚持走法律程序,恰恰是在守护法治的底线——违法者必须为其过错负责,而非转嫁痛苦给无辜者。

在全网动辄要求“弱势群体”让步的舆论环境下,车主能清醒地说“不赔”,难能可贵。他不仅保住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向社会传递了一个强烈信号: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可以凭借“受伤”之名行无赖之实。 全险不是违法的挡箭牌,更不是无理要求的提款机。

支持车主依法维权,这不仅是捍卫个人权益,更是在维护我们共同生活的秩序!正如新华社评论所言:“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规则是公民行为的准绳。在法治社会里,任何对规则的践踏都不应得到纵容,任何对他人权益的侵害都必须承担责任。 捍卫规则的尊严,就是捍卫每个人未来的安全。”

而要让物业承担80%的责任,似乎也没有理由站住脚。各位友友们,你们认为物业有责任吗?还是该女士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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