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的父母去世 原供职单位该不该派人来慰问吊唁?近日,张家界市慈利县退休职工胡某云99岁高龄母亲去世,胡某云在朋友圈连发三条治丧消息。
丧事办妥后,亲友都到了现场,可他心里挺不是滋味。
因为老东家水利局连个人影都没见着。
老先生气不过,发信息去质问。对方回得也直接:局里没这个明文规定。
在单位干了四十多年,老员工一听直呼寒心,觉得哪怕派个代表、送个花篮总行吧。
这事儿把两代人职场观念的代沟,撕得明明白白。
在老一辈的记忆里,八九十年代的“国营大厂”就是个大家长。分房、看病、孩子上学,单位全包了。遇到红白喜事,领导到场更是重头戏。
老人家习惯了这种做派,把单位当靠山。现在遇上事儿,想要个体面,真挺好理解的。
不过,回到现在的环境,我绝对支持单位“按规矩办事”。
这笔账其实明摆着。
“单位社会”早成历史了,现在的劳资关系讲究契约精神。退休手续一办完,你跟单位的绑定就算画上了句号。
真要死磕“人情味”,局里派人去,算公干还是算私事?买花篮的钱,又走哪笔账?
这口子一旦撕开,以后不管哪个离退人员家里办事,在职的打工人是不是天天都得去跑人情局?
拿过去的老规矩去要求现在的公共管理,这不讲理。
真正的体面是啥?
是老人家拿着按时到账的养老金,踏踏实实安度晚年,而不是指望老东家来撑场面。
时代早变了。
“人走茶凉”不代表冷漠,这恰恰是权责分明的现代职场常态。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