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聊了古代女性为何“接受”三妻四妾,评论区炸了锅,很多朋友觉得她们太憋屈。
但有趣的是,翻翻宋代的历史你会发现,真相远非如此。那里的女人不仅活得硬气,甚至还敢把丈夫告上公堂,这和咱们脑海中的刻板印象太不一样了。
宋代女性在律法上,是实实在在有“私房钱”的。那时候,女子出嫁带的嫁妆叫做“奁产”(lián chǎn)。按照《名公书判清明集》的规定,父母去世分家,女儿能拿走的财产份额,是儿子的一半。别小看这“一半”,这在当时是受律法保护的硬通货。
这些嫁妆包括随嫁的田产、商铺、金银珠宝等,一旦进了婆家的门,名义上归夫妻共用,但夫家分家析产时,这笔钱是不允许被分割的。更夸张的是,女方父母在定亲时给的“定帖”,详细列明了嫁妆清单,这份帖子在打官司时,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前财产公证”。
最颠覆咱们认知的是改嫁的权利。咱们总以为古代女子改嫁要净身出户,但在宋代,一旦夫妻离婚或者丧夫改嫁,女方有权把当初带进来的嫁妆,一分不少地全部带走。南宋名士袁采在《袁氏世范》里就吐槽过,很多宋朝男子为了防着兄弟分家,偷偷用妻子的名义置办产业,结果自己死后,妻子改嫁时把这些产业全带走了,留给自家兄弟一场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