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区在现代还有存在必要吗有关地方行政改革网上比较多的意见是撤掉地级市,省县直辖。这个思路最早是民国袁世凯提出的,废府存道,后来道又被撤掉,省县直辖。国民政府时期又往回走了半步,毕竟一个省100多个县管不过来,就成立了地区,以地区公署这种省派机构性质管理县。建国之后沿用了这个体制,直到改革开放把地区变为地级市,彻底改为了一级行政主体,100多年以来我们走了一个大弯路回到了源点,省地县三级。地级市在历史上就是秦汉的郡、隋唐宋的州、明清的府,是有传承的,也比较稳定。它的幅员和人口顶得上国外的一个小国,经济能够自洽,有自己的特色,独立运作,文化上聚合性比较高,这就是千百年来一直存在的重要原因。而省和其它类似的中央政府直辖的第一级地方区划其职能变化太大。汉朝在郡上设立州是作为监察机构存在的,东汉末变为实体管理郡县。唐初设立道也是如此,派遣黜陟使或观察使监察地方,中期被节度使藩镇替代。宋朝的路最初设置是为了转运地方钱粮到开封,后来扩大到地方行政军事各方面。元朝的省是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存在的,明清变为实体延续到今天。可见这一级行政区划最初设立更多的是承担某一项具体职能,如监察、军事、财税等,或者是朝廷派出机构,到后来才演变成为一级地方区划和行政实体。以古代中国交通和通讯条件地方行政两级基本上是可以运作下来的,只是朝廷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监督才设立省这一级。我是建议把省恢复到以前的派出机构性质即可,即虚省实地,而不要撤地,这样改动比较小。现在无论是交通、通信都是一种树形结构,资源都是省会-地级市-县设置的,分省等于把树形结构全都打乱,推倒重来,改革成本太大。虚省,省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督导中央政策的实施即可,不设置人大政协,也没有本级财政,开支都算中央的,人员编制也是中央的,北京制定政策,省负责实施,也能缓解北京人口压力。从管理幅度来说也是合理的,一个地级市管十几个县市可以,一个省协调十几个地级市也是合理的。实地,以地级市为核心带动经济发展,地级市、县两级实体加上省虚一级,可以说两级半,同样达到了改革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