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问问朋友们,女性在婚姻中产检生育到底算不算个人行为?
现在的法官怎么这么让人害怕呢。安徽这个案例这几天大家肯定都看了,无论家里是男孩还是女孩,相信大家通过这个案子,对婚姻的渴望恐怕多少都会降低点热度。
不知道是不是现在信息太过透明的缘故,瞬间扩散的负面新闻让人心生寒意。曾经相爱的两个人,怎么就反目成仇,在月子期就能告上法庭,索要彩礼钱,奶粉钱、产检钱甚至分娩和月嫂钱。
这个判决结果得让多少女孩惧怕婚姻啊?产妇重度抑郁,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每月给孩子拿抚养费并且退还一半彩礼。男方索要的产检等费用法官说产检生育等属于女性个人行为,没有支持。
那么,以后是不是男方可以依法不管女方生育产生的费用了呢?因为法律规定这是个人行为了。
安徽这个姑娘的结局太惨了,同时也让未婚姑娘们引以为戒了,不领证别轻易同居更不要生孩子。尊重自己爱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