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检察听证会——记录生活中的每一个第一次!
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农历丙午年三月初六,大雨
上午九点去涟源市检察院参加听证会。
我的当事人涉嫌非法采矿,被公安机关侦查后,提请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们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发现我的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同时有自首情节,并且积极主动承担了对被侵害林地的复绿复垦工作,为此,我们向检察机关及时提出我们的辩护意见,请求检察机关本着既惩罚犯罪,又治病救人的精神,请求依法对我的当事人作出构罪不诉。
鉴于自然生态环境涉及面广,检察机关在采纳辩护人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主持,侦查机关、所在村村民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被不起诉当事人及辩护人参加听证会议。
希望通过这个案件教育大家遵纪守法,爱好环境,保护环境,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