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这是什么骚操作,难道是用这种方式逼最后一户就范?这一招有点太损了吧!
但是我觉得不管任何的东西,多数人同意了就证明大方向没问题,你看看这个比例,就知道就算双方都有问题,大问题也在这个独苗这里。
而且如果合同上有签订有约定必须100%签约,项目才成立,那这个公告就必须要有,不管是让大家协助去做这个人的思想工作,还是最终合同不成立,都要给大家公示,让大家知道怎么回事,避免给立项方不需要的麻烦,要不然又是起诉,又是上访的人家也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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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觉得不管任何的东西,多数人同意了就证明大方向没问题,你看看这个比例,就知道就算双方都有问题,大问题也在这个独苗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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