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法权」的回旋镖,这几天多的数不过来:1是平顶山学院流浪狗伤人,对比两年前该校保安因抓捕被网暴开除;2是保安被违规停车女子脚踹反扇耳光被立案,对比深圳又来个女子饮料泼吸烟男子、涉侮辱拟拘留。
同一性质事件,一些人因为三观、性别、身份的不同,就会做出双标的判断:流浪动物风险、违规停车、站台吸烟,都违反规定或道德,都给他人造成不便,也都需要有人介入、执法、管控。但当事人换个身份,舆论待遇就天壤不同。
关键1,谁有执法权?执法边界在哪儿?保安理论上是有执法责任的,但执法“观感”造成一些人的不适引发舆论,也可能被开除甚至更惨的后果,最后被无形剥夺执法权。至于路人女子对吸烟是否有执法权,还得另算。
关键2,明明占理的事,因为反击过度,变得不占理了。保安扇耳光,即便出于维护秩序,甚至最初有人拍手叫好,但力道过度造成伤情,法律层面就会担责,女子劝阻吸烟本来也没啥,但用饮料去泼,最后因侮辱被处罚,法律层面同样会担责,
现在的问题是,面对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许多人存在过分的双重标准,打脸不断,不实事求是,而是从狭隘情绪出发,简单以身份来站队,试图以舆论声量引导最终裁决,所以许多本可以严肃讨论的议题,最后都因回旋镖太多,成了魔幻对轰的乐子剧场。深圳 吸烟深圳违规吸烟举报方法12306回应深圳高铁站台吸烟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