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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了一只鞋,在鞋内留下“白色液体”,被拘留5日!网友:我一个变态都觉得

男子“强奸”了一只鞋,在鞋内留下“白色液体”,被拘留5日!网友:我一个变态都觉得他变态!

4月16日下午,黄女士出门时,发现鞋内黏糊糊的,拿起鞋子查看,发现里面有不明液体,闻起来还有腥臭味。

黄女士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了,她猜测这是精 液,顿时气愤不已。

她找房东查监控确认,果然看到一个男子在门口拿着自己的鞋子做不雅动作,然后在鞋内留下了他的体液。

黄女士又羞又怒,当场报案。

报警之后第二天人就抓住了,小伙子20岁,自己也承认,就是看黄女士长得好看,一时精虫上脑才干出这种恶心事,最后警方按寻衅滋事拘了他5天。

黄女士说对方没工作也没赔钱,她就想要个正式道歉和一双鞋的赔偿。

【网友热议】

“我一个变态都觉得他变态!”

“男子的行为的确不耻,女子的鞋子放楼道的行为也非常自私,楼道是公共场所,既影响卫生,又不安全。”

“虽然变态,但是一码归一码,个人觉得应该赔一双鞋。不应该拘留!”

我想说的是,这个小伙子的行为就是纯纯的变态,没得洗。别拿什么“年轻气盛忍不住”当借口,有生理需求不会自己找个没人的地方解决?

对着陌生人的私人物品耍流氓,往小了说是心理扭曲、性骚扰,往大了说今天敢对着鞋子发泄!明天是不是就敢对着人下手?

这种行为本质上就是公然践踏别人的人格尊严,给当事人造成的恶心和心理阴影根本不是一双鞋能抵消的,拘他5天真的一点不冤!

但是有人居然指责“女的把鞋放楼道不对,楼道是公共区域,她自私才招来这事”,另一个说“赔双鞋就行,犯不上拘留”。这两种说法我实在不敢苟同。

楼道放鞋确实是不那么文明的习惯,但顶多算公德层面的小问题,跟被人性骚扰有半毛钱关系?

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夏天穿得少的姑娘被骚扰,还要怪她穿得太露?这不就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吗?

再说“不用拘留”论:这事要是只赔一双鞋就完事,那以后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对着别人的东西发泄,大不了赔点钱就算了?

法律罚的不是他弄脏了一双鞋,是他这种公然挑衅公序良俗、骚扰他人的恶劣行为,要是这种事都能和稀泥,那普通人的安全感从哪来?

还有人说小伙子才20岁,留了案底影响前途,太可惜。可当初他干这事的时候怎么没想过后果?成年人就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自己管不住下半身,那就得受罚长记性。

至于黄女士要道歉和赔鞋的要求,真的是再合理不过了。好好的鞋子被弄成那样,心理膈应成什么样可想而知,对方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换谁谁能接受?

哪怕他真的没工作,掏不出多少钱,一句诚恳的道歉总该有吧?

说白了,这事的根儿上就是某些人拎不清轻重:总拿“小事”为变态开脱,总找受害者的毛病,却忘了尊重别人的边界是做人最基本的底线。

变态就该为自己的恶心付出代价,别让老实人平白受了委屈还得被人挑错!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48
用户10xxx48 1
2026-04-25 21:37
直接找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