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国际风云变幻,中国空军基于对国际上一些局部战争情况的分析,结合当时我国的战略考量,提出研制一款中低空性能优良、机动灵活、能短距起落且使用维护简便的轻型超音速歼击机项目。该研制工作交由南昌飞机制造厂负责,此飞机命名为歼 - 12,由陆孝彭同志主持设计。
歼 - 12是完全自主设计的战斗机(参看附图)。飞机布局为单座、机头进气、大后掠下单翼,配备一台涡轮喷气发动机。飞机可在硬土跑道上起降。机头两侧设有辅助进气门,避免起飞时尘土被吸入进气道。机上装备两种机炮,机翼和机身下有三个外挂点,可挂载副油箱或炸弹等武器。飞机在工艺上运用了诸多当时先进的技术,如机翼和机身上的整体油箱、化学铣的整体壁板、金属蜂窝壁板、泡沫塑料夹芯、钛合金尾喷口、铝合金前起落架、整块式风挡等。
歼 - 12飞机自1969年8月总体设计方案获批后,仅用一年零五个月时间,便完成设计图纸及主要风洞试验、强度试验和系统地面模拟试验,还制造出3架原型机。首架飞机于1970年12月26日试飞。经过两年多飞行试验,发现该机存在问题。南昌飞机制造厂随后对歼 - 12飞机进行10项重大设计改进。主要改进内容包括:取消机头中心锥以减少进气道损失;机身增设蜂腰以改善跨音速性能;为减轻重量,取消前缘缝翼,将双缝襟翼改为退式襟翼;机炮位置后移,防止影响发动机工作等。改进后的第一架飞机于1975年7月试飞。
歼 - 12飞机原本计划大量投产,但因该机火力较弱、发动机推力不足,以及空军装备系列调整等因素,1977年1月停止研制,总共制造6架,试飞135架次,时长61小时12分钟。歼 - 12飞机在研制过程中得到全国十几个省、几十个部门的协作,一百多个厂参与生产制造,为我国独立自主开展轻型歼击机研制积累了宝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