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竹溪法院审结一起高空抛物案。住在10楼的徐某,因不满子女春节期间未探望自己,为泄愤将子女存放的五箱红酒从阳台逐一抛下,抛物持续10余分钟,楼下超市经营者险些被砸,所幸无人受伤。
徐某明知楼下是必经通道仍实施抛物,法院认定其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其认罪悔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2000元。
这徐某,是蠢得可怜,还是坏得可气?
儿女春节不来看你,心里委屈可以理解,但你选什么方式不好,非要拿高空抛物撒野?
10楼啊,一箱红酒扔下去,砸到人就是非死即伤,楼下超市老板差点被砸中,想想都后怕!
你自己也承认,明知楼下是居民必经之路,还故意扔,这不是法盲,是漠视生命、无视法律!
《刑法》早就明确,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要判刑,你一时泄愤,换来了缓刑和罚金,还落得个晚节不保,纯属自找苦吃!
不过,春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自己吃香的喝辣的,把独居老人扔在家里不管不顾,连句问候、一次探望都没有,这些儿子的良心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早就规定,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子女,应当经常看望问候老人,这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要求!
你们的冷漠,是逼得老人走极端的导火索,老人犯错获刑,你们也脱不了干系,一辈子都该良心不安!
这事儿更暴露了两个致命问题:一是很多老人法律意识淡薄,根本不知道高空抛物是犯罪,以为“我自己的东西,想扔就扔”;二是独居老人的精神需求被忽视,儿女只顾自己的生活,把赡养义务抛在脑后,只给钱不给陪伴,最终逼得老人用极端方式发泄。
总之,高空抛物零容忍,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否则必遭法律严惩,别让一时冲动,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