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实说,昨天火箭输的有点冤,最后时刻两次判罚都对湖人有利。
有一说一,昨天火箭同湖人的第三场季后赛,主队在缺少杜兰特的情况下打的其实还不错。球队首发五人都打出了高水平,申京拿到全场最高的33分16篮板6助攻,史密斯24分6篮板,阿门26分11篮板,谢泼德17分4篮板7助攻3抢断2盖帽。
两队战至加时赛才分出了胜负,比赛结束前25秒,火箭还握有6分的领先优势,但他们还是输了。当然,输球的原因也不能全怪火箭球员以及主教练乌杜卡。
赛后,NBA给出了这场比赛判罚报告,结果是最后时候的两次判罚都对湖人有利,或许这就是导致火箭输球的最主要原因。
首个争议点来自常规时间最后一分钟,湖人获得罚球,斯玛特在争抢篮板球时脚部提前违规踏入罚球限制区,属于NBA明文规定的罚球违例动作。但是裁判对于斯玛特这个违例无动于衷,视而不见,这给了詹姆斯扳平比分的机会,并且三分打中。
第二个争议点来自加时赛最后一分钟,詹姆斯持球推进组织进攻卡位过程中,脚底清晰踩压球场边线外侧区域,按照规则应该转换球权,但是同样裁判置之不理。显然,这两个关键的判罚影响力两队的未来走势。当然,获益的还是湖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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