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在东太平洋又“执法”了。没带法官,没带搜查令,只带了大炮。一声炮响,连船带人当场毙命,这就是你美国的“反恐行动”?
4月24日,美军南方司令部大张旗鼓地宣布,“南方之矛”联合特遣部队在东太平洋成功打击了一艘“恐怖组织”运营的船只,2名男性被击毙,美军毫发无伤。理由老一套——情报显示这条船在贩毒。至于证据?一个字没提。一包毒品没拍到,一张交易记录没公示,连船名都没说清楚。换句话说,美国人自己认定了你有罪,然后直接派兵把你宰了,连审都懒得审。
这种“我说你是你就是”的打法,从去年9月就开始了。美军在加勒比海和东太平洋四处开火,去年11月还煞有其事地给这个行动起了个霸气侧漏的名字——“南方之矛”。可半年过去了,美国政府连一桩涉毒的证据都没公开过。船沉了,人死了,死无对证,然后告诉你:我是正义的。这是什么?这就是21世纪最露骨的海上私刑。
有个细节特别讽刺。美军这次特意强调打击的是“被认定的恐怖组织”。问题就出在这三个字上。谁认定的?美军自己。在哪里认定的?在五角大楼的内部流程里。没有国际法庭的裁决,没有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甚至连个像样的新闻发布会都不屑于开,就在自己的电脑系统里敲了个标签,然后拉出一队特种兵,跑到人家门口的公海把人给突突了。这要是不叫霸权,那字典里“霸权”两个字就该撕掉重写。
美军为什么偏偏挑这个时候在太平洋上大秀肌肉?翻翻地图就明白了。所谓的“南方之矛”,矛头对准的正是从南美到北美的海上通道,而巴拿马运河是这条通道的喉咙。通过炒作“恐怖分子染指毒品走廊”,美军就有现成的理由去重新评估运河安全,甚至为下一步加强在运河区的军事存在铺路。这剧本跟当年鲍威尔在联合国摇洗衣粉瓶子何其相似——先制造一个敌人,再发动一场师出有名的干预。
往深一层看,这是一石三鸟。既为控制巴拿马运河找借口,又向东太平洋和加勒比海所有域外力量划了一条血淋淋的红线——“这里的事,只能我管”,更要紧的是试图开创一个危险先例:今后只要美国单方面认定谁是“恐怖分子”,就能不经任何法律程序,在任何国际水域对民用目标发动致命打击。今天挨枪的是所谓贩毒船,明天被锁定的就可能是任何一艘被美国贴上威胁标签的商船。
历史总是在押韵。上世纪80年代,美国打着禁毒旗号入侵巴拿马,把人家一国总统抓回自己国内审判,罪名就是贩毒。那时候好歹还有抓捕和审判的程序,装模作样走个过场。现在干脆连法庭都不用了,直接在海上执行死刑。从抓人到杀人,美国在拉美后院的干预手段,不是变文明了,而是更快、更糙、更不把人命当回事了。
这就是门罗主义在21世纪的还魂。一个超级大国把半个地球划成自己的后院,想打就打,想杀就杀,连一张像样的证据都懒得编。今天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在太平洋上击毙“贩毒恐怖分子”,明天就能用同样的鬼话封锁任何一艘被认定对美国利益构成威胁的商船。这不是打击犯罪,这是悬在所有无辜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如果拿得出证据为什么不公布?答案比什么都简单——证据本身就不利于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