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深圳光明区联合调查组的通报周六晚上出来了。老胡个人认为,警方促使双方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同时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男子处以行政罚款,这个结果是妥当的。那名男子在车站吸烟显然违反了《控烟条例》,女子劝阻他吸烟,最后发展成双方轻微摩擦,以调解方式结束此案,总体上我认为是合适的。
男网友:本人不是烟民,但是,我也觉得在开放式的公交站台吸烟是可以接受的,女子的劝烟反应过激,一般人都很难接受,警方对男女双方的全身安全检查是否有必要,我以为有点小题大做之嫌。
爱吸烟的网友:起因就是因为男子吸烟对吧,我是烟民,看最近主流媒体逮着我们烟民不放,这样强烈建议国家禁止生产售卖香烟!!!别既要又要,只会让人觉得恶心反感!!!你讨厌烟味儿,我讨厌香水味儿,大家共同都忍让一点儿,才是和谐社会应该有的样子,现在有些人有点儿过,有点儿极端,才是不稳定因素。
看起来像是吸烟光荣的口气?不知道吸烟有害健康吗?自己要要作死还要国家管。在家抽抽得了,别到公共场所让别人吸二手烟。
香水味对人有那么大危害吗?为什么大家反对的是吸烟而不是槟榔你这种利己主义是不会知道的😂现有法规是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如你讨厌香水,也去建议甚至联系人大代表去立法。
深圳的朋友:我是烟民,第一吸烟尽量不影响他人,公共场合应开辟吸烟区。第二有人劝阻,就听劝。第三劝阻有理也要讲方式方法。第四警方执法要规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代表国家公权力形象,而不是官老爷形象。
深圳有规定,公交站台禁烟,有规定就得执行,不是你觉得怎样就可的。在人员密集的地方,流动吸烟都应该禁止。
老胡提醒大家的是执法过当和执法公正,关系到每个公民,不要觉得与你或家人无关,这是在最发达的深圳,自己体会吧。
在新加坡公园抽烟罚款一万块,在日本就是马路上也不能吸烟。
吸烟有害健康,三人以上公众场合有人提出异议就应该不能抽烟。吸烟可以理解,自己家里吸随便,现在高铁车站厕所、写字楼厕所成了吸烟室搞得乌烟瘴气,昨天看球球场厕所成了大吸烟室,你想想家里搞成这样家里人答应吗,其实体现了部分吸烟者素质和执法不严的问题,执法人员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严格执法,有投诉要响应。
已经构成寻衅滋事了。她没有执法权,泼不明液体。
在公共场所,用饮料泼别人(不管泼身体任何部位),都涉嫌犯侮辱罪,要行政拘留。用饮料泼人家,就是一个违法,可以劝阻,但动手了就不对,普通人没有执法权。另外警察为了安全对她进行全身检查也很恰当,没什么好澄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