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了一架,摔门一走就是30年。30年后回来,要分你挣的500万。法院说:分。
这账怎么算的?
丈夫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我跟你吵完架,你走了,我也走了。30年没一起过日子,没一起吃饭,连你在哪我都不知道。这500万是我自己起早贪黑、求人赔笑脸、一个单子一个单子磕出来的。你连我公司门朝哪开都不清楚,凭什么分?
可法院不这么看。
法院看的是那张结婚证。那张纸还在,你就是两口子。分居不分居,那是你们感情的事。财产?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挣的,就是共同的。你没参与挣钱?那再加2万家务补偿。
说白了就是:你以为你俩早就不是夫妻了,法律说你俩一直是。
这就是最让人憋屈的地方。你用了30年实际行动证明这段关系已经死了。但规则不看行动,只看登记簿上的名字。你独居奋斗了半辈子,到头来法律告诉你:你们还是一家人。
那2万块的家务补偿更是扎心。分居30年,她做家务给谁看?给自己吗?这笔钱不是在补偿什么劳动,是在承认一个事实:只要婚没离,哪怕你们活成两个世界的人,彼此的账也算不清。
这判决合法吗?合法。但合理吗?
合的是白纸黑字的理,不合的是人心里的理。
规则就是这样——它比你的生活慢半拍。当你以为已经翻篇了的时候,它还在用上一章的剧本给你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