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泡温泉被蛇吓出应激,酒店一句“已驱蛇”就想撇清责任?
孙先生带9岁儿子在广州增城三英温泉度假酒店户外泡温泉,接连遭遇两条蛇,其中一条超1米,孩子当场受惊,后续被确诊急性应激反应,需接受心理干预。事发后酒店仅同意退还当日消费、邀请再次体验,却以已采取驱蛇措施为由,拒绝承担医疗赔偿,态度冷漠又敷衍。
在我看来,酒店所谓的“已做防护”,根本不是免责的理由。作为经营性场所,保障游客人身与心理安全,是最基本的法定义务,户外温泉本就存在野生动物出没隐患,酒店理应做好全方位防控、消除安全风险。一句轻飘飘的“已驱蛇”,却没能阻止毒蛇闯入游客活动区,恰恰说明防护措施形同虚设、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孩子受惊吓引发急性应激反应,与酒店安全管控不力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酒店非但不主动担责、安抚受害者,反而推诿扯皮,用“邀请再体验”糊弄了事,完全是漠视消费者权益。商业经营不能只重盈利,更要守住安全底线,推脱责任只会消耗口碑,也注定得不到公众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