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掉下巴了,1200吨国家管制石墨弄到美国,这胆儿真是肥上天了!第一次看到上市公司犯走私罪被刑事起诉的,走私的还是国家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项。在很多人看来,这已经不是走私了,这是资敌,应该按叛国罪来判!
说的就是濮耐股份,一家正儿八经的A股上市公司。
我把这新闻翻来覆去看了三遍,脑袋里就一个念头:这帮人是不是觉得法律是橡皮泥捏的?1200吨,不是12吨,更不是120斤。这么大数量的高纯度石墨,怎么通过海关的?中间层层单据、报关文件、品名瞒报,到底是谁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知道,高纯度石墨可不是拿来造铅笔芯的。军工、航天、导弹鼻锥、火箭喷管,哪一样离得开它?美国人拿这批货去干什么,用脚趾头想都知道。
有网友说得狠,但理不糙——这已经超出普通走私的范畴了。特殊时期,高科技材料被卡脖子,我们这边严防死守,倒好,自己人开着卡车往后门送。这不叫资敌叫什么?叛国罪或许在量刑上有点重,但“危害国家安全”这顶帽子,怕是摘不掉了。一家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但凡有点政治觉悟,都不会干出这种事。除非,在他们眼里,只有美金是亲爹。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濮耐股份可是正经八百的A股公司。平时股民买它的股票,觉得是支持实体经济,结果呢?公司高层用全体股东的钱去踩法律的红线,最后锅让谁来背?股价暴跌,小散们血本无归。这哪是经营企业,这是拿投资人的信任去赌博,赌的是国家监管的眼睛不够亮。
有人说,企业走私管制物项,顶多罚罚款、抓几个负责人。但我不同意。这种案件必须撕开一个口子,往重里判。如果上市公司都能这么玩,那中小企业还不得翻了天?更关键的是,必须查清楚这批石墨到底是经过哪条路径出去的,中间有没有内部人员配合,有没有境外势力指使。一个巴掌拍不响,1200吨的货,从生产、包装、报关到装船,任何一个环节卡住,都出不去。
现在检察院已经刑事起诉,这说明证据链基本坐实了。等着看吧,这案子判下来,绝对会是标志性的。以后谁再想打国家管制物项的主意,先想想濮耐股份这几个字。我唯一心疼的是那些无辜的股民,公司作死,他们买单。至于那些胆大包天的决策者,监狱的大门已经开了条缝,就等着往里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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