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先给钱,还是先拆房?
陈律师告诉你:先给钱! 法律规定得明明白白,这叫“先补偿,后搬迁”。这是你的“定心丸”,是铁律,不是商量。现实中如果让你先腾空房子,再等着领钱,你就要立刻警觉:你的身家性命,已经被别人攥在手里了。万一他资金断了、拖着了,你住哪儿?你找谁?你哭都来不及。所以,记住,钱没到账,别交钥匙,这是你最后的防线。
好,那第二个更要命的问题:如果你的房子,半夜里、一转眼,被人用推土机给平了,你该怎么办?你第一件事是哭,还是骂?我告诉你,都不是。
你第一件事,是“告谁”。告错了,全盘皆输。
听清楚:
如果强拆前,你收到过一张纸,盖着大红章,那简单——谁盖的章,就告谁。街道办盖的,告街道办;执法局盖的,告执法局。
如果是在正式的拆迁范围里,房子被偷偷摸摸扒了,那你别犹豫,直接告负责这次拆迁的政府部门,他们跑不了。
最坏的情况是,什么文件都没有,一伙人冲过来就拆。这时候,拼了命也要做三件事:
1. 举起手机冲出去拍!拍人、拍车、拍过程,这是你的第一颗子弹。
2. 马上打110报警!警察来不来,处理不处理,你都一定要拿到报警的回执。这是最硬的证据。
3. 立刻清点屋里有什么贵重财产,心里要有本账。
强拆后的72小时,是你救命的黄金时间。证据,是你翻盘的唯一本钱。
最后说一句,陈律师处理过太多这样的案子,血的教训就一条:你的房子,是受法律保护的家,不是别人说动就能动的沙堆。程序不合法,一切等于零。 但前提是,你得知道规则,并且,在拳头落下来之前,就攥紧法律的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