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由毛主席提出的,并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45年)上被正式确立为党的根本宗旨。
这一思想的形成经历了几个关键阶段:
1939年2月,毛泽东在给张闻天的信中首次提出“为人民服务”的概念。
1944年9月8日,毛泽东在张思德追悼会上发表《为人民服务》的著名演讲,系统阐述了这一思想。
1944年10月,他进一步强调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半心半意。
1945年4月,在党的七大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正式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提出,并写入党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