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与国家利益,哪个重要?
我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依规对外资收购Manus项目作出禁止投资决定,要求当事人撤销该收购交易。
这一招阻断了Meta获得Manus的合法路径,也要求Manus一方主动撤销已经签署的交易
大家关心的是,如果manus 不执行不配合,怎么办?
首先需要明确,发改委的“禁止投资”决定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而不是双方可以协商的建议。
法律依据:根据《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禁止投资的,不得实施投资;已经投资的,应当撤销,恢复到投资实施前的状态。
后果是什么?
如果Manus不执行,发改委可责令其限期处分股权或资产,并将其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实施联合惩
据说,如果Manus不配合:
资金:20亿美元别想安稳落袋,外汇管制就是铁丝网。
人员:实控人只要想回中国(或与中国有业务往来),边控就是天堑。
资产:国内的主体即使没钱,也能穿透追到实控人个人。
厉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