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起诉“脱粉收容所”胜诉,“脱粉收容所”赔偿1.7亿韩元,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9日SM方面表示:“制作并上传包含诽谤EXO、Red Velvet、aespa等艺人的虚假事实视频的YouTube频道‘脱粉收容所运营者被判赔偿1.7亿韩元。”
22日,首尔地方法院第14民事部认为,“脱粉收容所”频道运营者以EXO、Red Velvet、aespa为对象制作并上传了包含人身攻击性内容的视频,侵犯了艺人们的人格权,命令其各原告赔偿共1.3亿韩元的损失。
法院还表示:“‘脱粉收容所’频道运营者制作并上传的视频直接影响了大众对原告歌手的认知,导致其形象和和品牌价值下降,原告歌手们的形象和对外名声相当于公司的核心资产,因此被告的行为对原告公司的业务推进及业务执行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法院要求“脱粉收容所”频道运营者向SM方面赔偿4000万韩元,因此“脱粉收容所”频道运营者共将赔偿1.7亿韩元。
去年4月,SM以“脱粉收容所”频道运营者违反《信息通信网法》对EXO、Red Velvet、aespa进行名誉毁损和侮辱等罪名提起刑事诉讼。2025年1月15日仁川地方法院判处“脱粉收容所”频道运营者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社会服务120小时,以及2.1142亿韩元的追缴金,频道运营者对此不服,先后提起上诉和上告,但最终维持了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