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做生意的老板,把1800万存在银行里。这可是他一辈子的积蓄,外加公司的救命钱。结果呢,钱被银行内部一个员工违规转走了,全给扔进了股市。
你说这事儿搁谁身上不得疯?一辈子的血汗啊,就这么没了。
银行自己查了之后,承认管理有失职。最绝的是,他们当时还信誓旦旦地承诺,说那个员工7天之内会把钱转回来。结果呢?7天过去了,钱没等回来,等来的是那个员工想不开要轻生的消息。
这剧情,电视剧都不敢这么编。
现在人是被抓了,立了两项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职务侵占。案子已经进了司法程序。银行那边的说法是,1800万存款核实了,“完璧归赵”了——但这个“归”不是钱回来了,是账目上对清楚了。
然后银行说了,一切还得等司法定论。意思就是:人我们抓了,事儿我们认了,但你想要拿回自己的钱?等着吧。
咱就说,客户把钱存银行,认的是“银行”这俩字的信誉。员工是银行招的、管的,出了问题银行难道不该先把客户的钱垫上吗?现在倒好,银行两手一摊,让客户去等漫长的司法程序。
储户又做错了什么呢?他只是把钱存进了他觉得最安全的地方,结果却被伤得最深。
只能说,这年头,你以为铁饭碗的地方,可能正端详着你碗里的饭。银行有国家的保险条款托底,但真到了事儿上,普通人想讨个公道,路还长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