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走储户1800万员工已被批捕,我认为,这种事情不管银行的员工是不是违规,是不是构成了犯罪,那都是她需要承担的责任
储户把钱存进银行,信任的是银行的品牌和保障,绝非某一个员工。员工是银行的一员,其在职期间的违规操作,本质是银行内部管理出现巨大漏洞,监管、风控完全缺位。
员工犯罪自有法律制裁,但针对储户的损失,银行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这是不容推卸的义务。事后把责任全推给员工,试图撇清自身关系,就是店大欺客,是对储户极不负责的表现。
银行该做的是先行赔付储户,再内部追责违规员工,而不是让储户独自面对损失、去找员工维权。守住储户的钱袋子,本就是银行最基本的底线,别让储户的信任白白被消耗。
你觉得银行就该全额承担储户损失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