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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这信托基金,才叫看透了人心!2003年她去世后,遗嘱写得清清楚楚,母亲每月

梅艳芳这信托基金,才叫看透了人心!2003年她去世后,遗嘱写得清清楚楚,母亲每月领7万生活费,后来随着通胀涨到25万港币,一年300万够不够花?可梅妈偏不知足,一次次打官司想把遗产全拿走。

说起来真让人唏嘘。梅艳芳在世时,是香港娱乐圈的大姐大,风光无限。可谁又知道,她这一辈子最放不下的,就是那个不怎么靠谱的妈。梅妈覃美金,一辈子没怎么正经工作过,女儿成名后就像抓住了一棵摇钱树。梅艳芳从小被母亲推出去唱歌养家,年纪轻轻就担起全家的担子。这种母女关系,表面上是血脉相连,骨子里却掺杂了太多金钱的味道。

梅艳芳不是没给够钱。咱们算笔账,2003年那会儿,香港普通打工仔月薪也就一万来块,她给母亲七万块,已经是普通人的好几倍。到了后面涨到二十五万一个月,一年三百万,这是什么概念?够一个普通家庭买房买车舒舒服服过几十年了。可梅妈偏偏不满足,非得把整个遗产,那个据说上亿的信托基金一次性全拿到手。她打官司的理由是什么?说自己生活困难。这话说出来谁信啊?一个月二十五万还能说生活困难,那全香港几百万老百姓岂不是活在贫民窟里了?

梅艳芳当年设立这个信托基金,说实话真是用心良苦。她太了解自己的母亲了,给一笔巨款,估计没几年就能被败光,或者被那个不成器的儿子覃美金一直宠着的梅启明给挥霍掉。梅艳芳生前就见识过太多亲戚朋友伸手要钱的嘴脸,她明白,一次性给钱等于害了所有人。所以她设计了按月支付的方式,保证母亲一辈子不愁吃穿,但也别想一下子把家底掏空去补贴那些吸血鬼。这份遗嘱里,还有给哥哥姐姐的孩子留的教育基金,让自己名下几个外甥侄女能读书成才。你看,她走之前把每个人的人心都算得透透的。

可梅妈就是想不通。从2004年开始,她就不停地告,告信托公司,告遗嘱执行人,告律师,几乎把能告的人都告了一遍。官司打了十几年,每次都是输,输了还要上诉,上诉了再输。法庭上法官都看不下去了,直接说她“不满足于现有的丰厚生活费”。说白了就是贪得无厌。更荒唐的是,梅妈还跟儿子梅启明一起,跑到法院门口拉横幅,说信托基金虐待老人,说女儿不孝。路过的市民都忍不住骂他们,女儿把你们养这么舒坦,反过来还要毁她名声,到底是谁不孝?

这些年打官司的诉讼费,梅妈前前后后花了好几千万,全是从信托基金里出的。等于说,她每闹一次,自己的遗产就少一块。原本能舒舒服服领一辈子的钱,被她自己折腾得越来越少。到后来她甚至申请一次性领走五百万去“环游世界”,法官问她为什么需要这么多,她支支吾吾答不上来。谁都知道,那笔钱八成又是拿去给儿子做生意或者填赌债。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打着妹妹的旗号开电影公司赔得一塌糊涂,后来又搞什么“梅艳芳纪念馆”骗粉丝钱,这些破事儿桩桩件件都上了新闻。

说到底,梅艳芳的信托基金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人性的贪婪和凉薄。一个女儿到死还在为母亲筹划,而母亲心里装的却只有自己得不到的那部分。一个月二十五万不够花?不是不够,是不甘心。不甘心女儿的钱不能由自己全权支配,不甘心那个从小听话的女儿死后居然防着自己。可梅艳芳防得对吗?看看这二十年的闹剧,太对了。如果她没设这个信托,直接把遗产全给母亲,结果会怎样?钱很快被梅启明骗走,梅妈晚年一分不剩,到时候连打官司的力气都没有。

有时候我在想,亲情一旦跟巨额财富搅在一起,真的会变味。梅艳芳用一份信托基金告诉所有人:真正的爱不是无底线的纵容,而是哪怕被骂不孝、被曲解、被人告上法庭,也要确保你饿不死、冻不着,但绝不让你毁了你自己。这份心,梅妈这辈子怕是理解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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