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挖竹笋摔成重伤反告景区索赔3.6万?法院这一判,真的太解气了
真的是开了眼了!重庆这事儿,我看完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最后法院的判决,我必须狠狠竖个大拇指!
咱们先把事儿捋明白,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
2025年10月,重庆綦江的刘某某,花25块钱买了张门票,带着家人进景区游玩。本来是开开心心的一趟出行,结果愣是被他自己的贪念,变成了一场“流血的噩梦” 。
走着走着,刘某某说想上洗手间,环顾四周没找到,就直接擅自离开了景区规定的游览步道,一头钻进了路边的竹林里。
进了竹林之后,洗手间的事儿估计早被他抛到脑后了——看着林子里冒出来的鲜嫩竹笋,他当场就动了贪念,弯着腰偷偷挖了不少,就想着顺回家尝尝鲜 。
结果乐极生悲,就在他挖完笋、临近步道准备出去的时候,脚下一个踉跄,直接被地上凸起的竹笋绊倒了。整个人脸朝下狠狠摔了下去,一根尖锐的竹笋尖,不偏不倚直接插进了他的鼻腔里。
当场就血流不止,家人都吓坏了,赶紧报警叫救护车,景区工作人员也第一时间赶来帮忙。送到医院一检查,鼻腔贯通伤、鼻中隔骨折、鼻窦骨折、鼻黏膜撕裂,伤得着实不轻,前前后后住了9天院,光医疗费就花了两万六千多 。
按理说,这事从头到尾,都是他自己擅自脱离游览路线、违规偷挖景区竹笋惹出来的祸,成年人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吧?
可人家不这么想。
出院之后,刘某某反手就把景区给告了,张口就要景区赔偿他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合计3.6万余元。
他的理由更是离谱:景区地面落叶堆积、竹笋根部裸露,没有做防护措施,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才导致他受伤 。
这话一出,我都替景区觉得冤。
景区在法庭上也是直接硬刚:你是擅自脱离游线,跑进非游览区域偷挖竹笋才受的伤!我们景区入口和沿途都贴了游客须知,白纸黑字写着严禁采挖竹笋等植物,我们总不能给景区里的每一根竹笋,都装上护栏、贴上警示标语吧?
最终法院的判决,真的是大快人心,把公道给明明白白摆出来了。
法院审理后直接驳回了刘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连案件受理费160块钱,都由他自己全部承担 。
法院说得特别明白:景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有划定的游览步道,有明确的禁止采挖告知,不可能苛求景区对自然景观里的每一处细节都做防护。刘某某的受伤,完完全全是他自己的过错导致的。
作为一个成年人,擅自脱离正规游览路线,跑进非游览区偷挖竹笋,本身就违反了文明旅游的基本规范,这个后果,自然该他自己扛着。
说实话,我看到这判决,真的觉得特别解气。
这些年,总有人抱着“我受伤我有理”“我闹了就能赔”的心态,明明是自己违规犯错、贪小便宜,出了事就想方设法甩锅,总想找个“冤大头”来买单。
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有边界的,不是无限责任。人家开门迎客,管你正常游览的安全,总不能还要管你偷东西的时候,别摔着碰着吧?
就像这事,你偷偷挖人家景区的竹笋,本身就是不对的,摔了伤了,反倒怪景区的竹笋长太尖、没给你铺好路?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25块钱的门票,没看风景,先动了贪念,最后伤了自己,官司输了,钱自己花了,脸也丢尽了,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判决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成年人,要为自己的每一个选择负责。文明旅游不是一句空话,别让自己的贪念,最后变成打向自己的巴掌。
大家说说,这事你怎么看?你觉得这判决是不是判得特别公道?
景区挖笋索赔被驳回 男子偷挖笋受伤告景区败诉 社会百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