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4月29日,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9周年纪念日,当天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作出明确表态。
林剑指出,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滔天罪行之一。时至今日,这些埋藏在地下的化学武器依然没有被彻底清除,还在时时刻刻威胁着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
全面销毁日遗化武是日本政府不容推卸的国际责任,中方始终依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两国政府达成的相关备忘录,持续向日方施压,要求其加快处置进程。
这些话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基于日遗化武对中国人民造成的持续伤害发出的正义呼声。
根据中国官方公布的数据,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在中国境内遗弃了约200万枚各类化学武器,分布在全国十几个省市,其中东北地区的埋藏量最大。
这些武器经过数十年的地下埋藏,弹体普遍严重锈蚀,内部的剧毒化学物质随时可能泄漏,就像一颗颗埋在地下的“定时炸弹”。
2003年发生在黑龙江齐齐哈尔的芥子气泄漏事件,就是最惨痛的例子,当时施工人员挖出了日军遗留的化学毒剂桶,造成数十人中毒,多人终身残疾,甚至有人因此失去生命。
此后,全国各地仍不断有发现日遗化武的报道,很多地方的居民至今生活在潜在的危险之中,不敢随意开挖土地,正常的生产生活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令人遗憾的是,日本政府在销毁日遗化武问题上一直行动迟缓,多次错过原定的销毁期限,销毁进度远远落后于预期。中方多次要求日方全面、准确地提供所有日遗化武的埋藏线索,加大资金、技术和人力投入,切实加快销毁工作的步伐。
但日方始终没有拿出足够的诚意和行动力,导致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成为迈向无化学武器世界的最大现实障碍。
历史不容篡改,罪责不容逃避。日本政府必须正视自己的历史罪行,承担起应尽的责任,用实际行动弥补对中国人民造成的伤害。
我们再次要求日本政府拿出应有的诚意和担当,全面提供埋藏线索,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日遗化武处置进程,还中国人民一片净土,这也是日本作为一个负责任国家必须履行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