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伊在4月11日巴基斯坦会谈前,据媒体披露的美方15条停战条件(实则14条)包括如下:伊朗必须承诺永远不发展核武器;伊朗必须放弃其地区代理人“模式”;霍尔木兹海峡必须保持开放,并作为自由的海上通道发挥作用;伊朗未来的导弹任何用途都将仅限于自卫;美国将协助伊朗推进其民用核计划,包括在布什尔核电站发电。客观地说,上述条款对伊朗而言不啻为丧权辱国、阉割伊斯兰革命理想与体制的“投降”议定书。如果全盘接受,意味着伊朗被迫放弃和平利用核能源和攻守兼备的战略武器的国际法权利,包括交战权和自卫权;意味着伊朗必须抛弃过去47年的国家定位总战略、对外关系总政策和地区博弈总投入,也意味着伊朗对伊斯兰共和体制、伊斯兰革命路线的自我否定与抛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