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了!”浙江杭州,一女子15年前,以每克300多的价格,花12000元,在银泰中国黄金买了40克金条,如今金价暴涨,她想把金条换成金镯子,可到柜台一检测,直接傻眼了,40克金条竟然只有9克,用光谱仪检测后,发现里面一点黄金都没有,全是铜和锌!银泰回应:当年的中国黄金柜台不干了,我们只是租场地的。女子:钱和小票都是走的银泰渠道,按现在1300一克算,40克金条值52000元,银泰必须赔偿。结局惊呆众人。
骆女士2011逛银泰中国黄金柜台,看到金灿灿的金条,每克才300多,立马动了投资的念头。
她做起事来雷厉风行,当场就花了12000元,买了2根金条,一共40克。
事实证明,骆女士很有眼光,15年过去了,金价大涨,她按照如今的价格一算,当年1.2万,已经涨了好几倍,价值5万多了。
可骆女士不打算变现,想继续持有,但她想把金条变成金手镯,戴在手腕上熠熠生辉。
结果到柜台一测,骆女士当场就懵了。
首先是重量不对,两根标着总共40克的金条,上秤称只有9克多,差了快4倍。
然后拿光谱仪一扫更吓人,里面半克黄金都不含,整个就是铜和锌混出来的合金,说白了就是个假疙瘩。
她拿着东西直接找银泰要说法,结果商场的回应,根本没法让人接受。
银泰说当年租场地卖黄金的那家公司早就撤了,现在的柜台是2024年才开的加盟店,和之前那批人没关系,商场只是个出租场地的,意思是这事他们管不着。
骆女士当然不认这个说法,她当时就是冲着银泰的牌子才买的,她深信这么有名气的商场,不可能有假货,才大胆出手的。
而且,她付钱走的是商场的通道,发票盖的也是商场的章。
如今商场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真是岂有此理,总不能让她去找一个10几年前的公司吧?
骆女士认为,按照如今的黄金价格,她损失5.2万,应该商场赔偿自己损失。
商场说48小时内给她回复,结果等了好多天,她连个电话都没收到。
后来相关部门也查了,当年卖黄金给骆女士的那家公司,早就成了老赖,如今电话都打不通,根本联系不上人。
现在店里的中国黄金店长,说货不是他们卖的,骆女士找不着他们,让她报警或者起诉。
骆女士拿金条上的编码据理力争,但对方却嗤之以鼻,说编码没什么用,网购个激光打标机,随便就能打。
骆女士崩溃了,她认为当年不可能自己上当受骗,还会有很多受害者,希望大家都站出来,一起维护权益。
这事说穿了就是“店大欺客”的典型,消费者当初敢花上万块买黄金,信的就是这块招牌、是中国黄金这个品牌,根本没道理让消费者为商家和柜台之间的糊涂账买单。
商场收了租金、抽了提成,开票走的也是自己的通道,现在出了问题就拿“只是出租场地”当挡箭牌,怎么可能说得过去?
品牌方也别忙着甩锅,柜台挂着你们的牌子卖货,消费者认的也是你们的品牌,总不能好处都占了,责任一点不担吧?
最憋屈的还是消费者,好好存了15年的投资品,变成铜疙瘩,维护权益还被来回踢皮球,换谁谁不闹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骆女士是在银泰的租赁柜台购买的金条,而且钱款、发票都由银泰收取开具。
即使原柜台已撤场,骆女士也完全有权要求银泰,先行承担赔偿责任,银泰不得拒绝。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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