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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 王静 刘鹏:家族政治何以在巴基斯坦经久不衰?

本文共 11748字阅读预计 20分钟作者|王静 刘鹏整理 |佳仁·云丹吉本期编辑| 杨林宇本期审核|朱依林内容提要家族

本文共 11748字

阅读预计 20分钟

作者|王静 刘鹏整理 |佳仁·云丹吉本期编辑| 杨林宇本期审核|朱依林

内容提要

家族政治是巴基斯坦政治的典型特征,其兴起可追溯至殖民时期特殊的政治生态。国家的独立与转型未能削弱家族政治的影响,独立后的政治格局使其能进一步长期存在,深刻地嵌入巴基斯坦政治发展进程中。巴基斯坦家族政治的产生与其民主制度和治理机制发展不成熟有关,也受到内部资源配置失衡、依附性文武关系、社会结构中亲属与庇护网络交织的影响。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力结构,家族政治中的代际传承、精英化特质与政治民主、现代治理存在张力。在巴基斯坦的制度安排、经济社会结构、政治文化发生根本变革前,政治家族作为独特的政治谱系仍将发挥其作用,也将是政坛的重要力量。

关键词:巴基斯坦 家族政治 政治权力 政党政治 非制度性

图源:网络

一、引言

现代话语体系中的家族政治是指在西式代议民主体制中,某些家族成员由于拥有特殊的资源,能够在多次选举中当选并执掌政权,使得这些家族中的权力人物呈现出代际延续性。家族政治现象不仅存在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在南亚、东南亚等地的发展中国家中广泛存在。

在巴基斯坦问题研究中,家族政治也被称为“王朝政治”(Dynastic politics)、“亲属政治”(Kinship Politics)。1970—2018年,除军事统治时期外,巴基斯坦的核心权力掌握在政治世家手中。以布托和谢里夫家族为代表的政治家族,至今已有两至三代人掌控国家政权与议会席位。家族政治在巴基斯坦被呈现为一种较稳定的权力格局。2018年,正义运动党(Pakistan Tehreek-e-Insaf,以下简称“正运党”)的选举胜利对传统政治家族造成巨大冲击。然而,伊姆兰·汗(Imran Khan)政府任期未满就因“不信任动议”而倒阁。2022年,巴基斯坦穆斯林联盟(谢里夫派)(以下简称“穆盟谢派”)组建看守政府,来自老牌政治世家的米安·穆罕默德·夏巴兹·谢里夫(Mian Muhammad Shehbaz Sharif)当选总理。2024年2月,巴基斯坦举行最近一次大选,穆盟谢派及人民党的联合执政再一次展现了家族政治的强大根基,布托家族的扎尔达里(Zardari)、谢里夫家族的夏巴兹·谢里夫分别开启了总统、总理的第二任期。

家族政治何以在巴基斯坦经久不衰,甚至获得相当程度的合法性认同?多数研究侧重于家族政治的历史演进、制度表现及其对民主与基层治理的影响,而对其成因缺乏系统性探讨。本文拟对巴基斯坦家族政治进行梳理与讨论,纵向考察其起源与发展轨迹;横向聚焦政党、议会、选民、政治家族等核心主体,从制度与非制度两个维度入手,分析其嵌入政治发展进程的运转机制和内在逻辑,为其生成根源提供较为全面与系统性的解释。

二、巴基斯坦家族政治的历史演进

巴基斯坦独立后,西式代议民主体制的建立使政治家族能够借助制度安排,长期在国家公共权力中占据重要地位,并使之制度化。巴基斯坦的家族政治植根于不同时期的社会、国家形态中,彰显出巨大的张力与韧性。

(一)

独立初期的权贵协商与政权建构(1947—1971年)

从经济与政治基础来看,巴基斯坦的建国进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土地贵族的支持。1947年,在穆罕默德·阿里·真纳(Muhammad Ali Jinnah)的领导下,穆斯林联盟(Pakistan Muslim League)通过与土地精英的斡旋与妥协,赢得了巴基斯坦独立公投的胜利。在国家建立之初,出于对政局稳定及国家统一的考量,真纳并未对传统精英的核心利益结构进行实质性改变,从而保留了其在政治体系中的既得地位。此种妥协使得早期巴基斯坦政治秩序深刻嵌入封建社会结构中,也为家族政治的制度延续奠定了基础。

在独立初期,巴基斯坦农业资源集中的经济结构,还主导了国家的政治架构。在1947年穆斯林联盟中央委员会中,旁遮普省和信德省的大土地拥有者分别占据了各自省议员席位的50%和60%。在独立之初,这两个省及西北边境省的首席部长均由该群体人士出任。此后数年间,他们在地方议会中保持压倒性优势。例如,1951年,该群体在旁遮普省省选中获得80%席位;1953年,其在信德省省选中的席位比例高达90%。这一系列数据反映出土地精英在国家建立之初通过强大的经济支配延伸出政治控制力,尤其在农村地区,其资源及社会网络构成了家族政治重要的基层基础。

在国家层面,此时家族政治尚未对中央权力格局构成实质性影响。独立伊始,巴基斯坦作为英联邦的自治领地,国家元首由英王担任,仅设总督与总理作为政府首脑。1956年第一部宪法颁布后,国家正式设立总统职位,确立了总统与总理共存的政体结构。1947—1971年,巴基斯坦历任四任总督、三任总统、八任总理,主要由穆斯林联盟开国元勋掌控,政治核心权力集中在有限的建国精英圈层。这一时期尚未出现具备代际传承能力的政治家族,家族政治对国家治理结构的渗透仍处于边缘状态。

(二)

民主拓展中的家族政治长期化(1971年至今)

选举是“将选票转化为议会席位或政府职位”的基本环节,是权力合法性的重要来源。1970年,巴基斯坦首次举行大选,人民党所获国民议会席位数不敌人民联盟,但由于东巴分裂,其党首阿里·布托于1971年就任总统并掌握实权。1971年至2018年,除军政府统治时期外,巴基斯坦共举行7次全国选举,布托家族领导的党派赢得4次,谢里夫家族领导的党派赢得3次。2018年,人民党与穆盟谢派同时败北,标志着政治格局生变。然而,在此之前,巴基斯坦的选举天平长期偏向于布托和谢里夫两大家族,其政治地位呈现出交替格局。

图源:《区域国别学刊》

图源:《区域国别学刊》

如表所示,自1971年以来,担任国家实权职位的领导人多出自上述两大家族,或出自与之有密切联系的人物。目前,两大家族对政党及国家的领导特权正缓慢地过渡至家族第二代和第三代人的手中。其中,布托家族实现了从阿里·布托到贝·布托,再到扎尔达里与比拉瓦尔的跨代传承;谢里夫家族则从纳瓦兹·谢里夫扩展至其弟夏巴兹与女儿玛丽亚姆。相较之下,军人政权仅构成阶段性替代,并且多数军政人物也需依靠地方政治家族维持其执政基础。

在地方层面,政治家族通过宗族网络与资源控制,长期主导各省政治,并且主导国民议会、省议会选举。例如,1985—2008年,旁遮普省的民选立法者中约有三分之二的人属于政治家族。除谢里夫家族(旁遮普省)、布托家族(信德省)外,一些区域性家族同样在地方政治中发挥影响力。其中,乔杜里家族是旁遮普省的另一代表性政治家族。其成员舒贾·侯赛因(Shujaat Hussain)、佩尔瓦伊兹·埃拉希(Pervaiz Elahi)、萨利克·侯赛因(Salik Hussain)等长期担任联邦及省级重要职务。这些家族通过代际传承和地方支持,广泛嵌入各级政治权力体系,钩织出巴基斯坦家族政治体系的基层网络。

三、巴基斯坦家族政治的制度性因素

巴基斯坦家族政治的长期存在与其制度设计密切相关,尤其是宪制结构的集中性、政党制度特征、选举机制对资源优势的强化,共同奠定了家族政治得以形成的制度性基础。

(一)

宪制结构与修宪博弈

巴基斯坦自独立以来,共制定三部宪法。1956年和1962年颁布的前两部宪法,因军事政变和政局不稳而相继被废止。1973年,阿里·布托政府颁布了第三部宪法,并成为迄今仍在施行的根本法。此部宪法确立了巴基斯坦政治权力运作的制度框架,对家族政治的影响尤为深远。

一方面,该宪法对总理连任并无限制,为政治家族的长期存在提供了条件。1973年宪法规定,总统任期为五年,且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而总理由国民议会选举产生,其连任次数则不设上限。尽管总理因“不信任议案”而可以进行更换,但在多数党或政治家族长期掌控议会的情形下,该机制难以制衡连任现象。从巴基斯坦民选政治历程来看,宪法为政治家族权力的延续提供了制度空间。例如,纳瓦兹·谢里夫先后三度出任总理,贝·布托曾两度执政。这表明政治家族借助长期的选区经营与政党控制,在缺乏连任限制的制度下推动了其政治资本和民意基础的代际延续。

另一方面,针对该宪法的多次修订,也为政治家族权力的延续提供了制度支撑。自宪法颁布以来,尤其是1985年、1997年、2003年及2010年的四次重大修宪,深刻影响了巴基斯坦的政治结构与政权更迭格局。1985年,军人齐亚·哈克通过第八修正案,赋予总统在不必议会同意的情况下解散国民议会的权力(第58-2B条),开启了总统与总理权力频繁交错的“府院之争”。此后,布托与谢里夫家族所领导的政府在1988—1999年轮番执政,均曾因总统行使解散权而中途解散。频繁修宪导致政权更替加剧、政局高度不稳,文官政府始终难以完成任期。1997年,纳瓦兹·谢里夫上任后颁布法案,废除不利于总理权力行使的规定,将实权回归总理。2003年,穆沙拉夫政权借第十七修正案再度扩张总统职权,强化军人控制。直至2010年,扎尔达里政府推动第十八修正案,恢复议会制平衡、限制总统权限,并试图防范军人干政。这一系列修宪过程本质上反映了政治精英为掌握中央实权而反复调整制度安排,也为家族政治提供了长期操作空间。

频繁的政权更替导致巴基斯坦面临政权交接压力,而多数政党组织松散,缺乏制度化发展能力,难以发挥政治整合功能。在此背景下,政治家族成为军事力量以外最具组织动员能力的权力载体,逐步取代政党成为凝聚政治资源的核心单元。从历次修宪实践来看,军民统治者都渴望通过修宪来增强自身实力,宪法的工具化倾向愈发显著。布托家族和谢里夫家族的政治前途均曾受修宪影响,其重回政坛后也致力于修宪来扭转不利格局。此种制度操作不仅削弱了政权更替的开放性和竞争性,也维系了政治家族势力的可持续性。

(二)

政党的家族化

巴基斯坦政党制度呈现出显著的本国特色,为政治家族的影响力提供结构性支撑。

家族对政党的掌控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家族成员主导了政党高层职位的人选。在两大全国性政党中,这种现象尤为突出。在人民党方面,阿里·布托去世后,其妻女迅速成为主要领导人,贝·布托先后领导该党两次执政。贝·布托去世后,其子被冠以“布托”之姓,更名为“比拉瓦尔·布托·扎尔达里”,并继任人民党主席,其父亲扎尔达里则任联合主席。尽管这一继承安排在布托家族内部引发争议,但领导权的传承始终未超出家族范围。布托家族始终认为,自身对人民党领导权的继承具有“天然合法性”。穆盟谢派也有类似的情况。

其二,政治家族与政党互动的双向性,强化了家族在党内势力的延续。政党依托家族领导获取选民信任与选票,而家族则借政党平台巩固其政治地位,二者相互支持,深度捆绑。这一现象的表现以布托家族为典型。阿里·布托去世后,其女贝·布托以“继承父志”为口号,并带领人民党两次获得执政资格。为确保选战获胜,贝·布托以各种方法加强党内凝聚力。贝·布托还一度被评为“继真纳后最受欢迎的领导人”,其党内的影响力与凝聚力可见一斑。在强大的家族光环与舆论背景下,从政经验不足的比拉瓦尔仍能在母亲去世后迅速成为人民党象征性人物。近年来,该党持续借助布托家族的历史记忆与情感资源,通过比拉瓦尔公开致敬其母与祖父、投放带有血缘象征的宣传影像等方式,获得选民认同。可见,为赢得选举,政党以家族领导为选举背书,并潜移默化地为公众塑造一种认知——只有来自同一血脉的领导班子才能很好地继承优秀政治家的抱负与能力。因此,在巴基斯坦的政治语境中,血缘不仅是政治家族参与权力竞争的“通行证”,也是政党动员政治情感、获取选举收益的合法“绿灯”,家族名誉与政党利益相互交融,进一步巩固党内亲属关系的制度惯性。

其三,党内制度设计客观上导致“家族化”趋势。2002年,巴基斯坦选举委员会曾颁布政令,要求各政党每四年在联邦、省和地方各级组织中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党首及官员,并确保党员享有平等参选权,所有成员应组成选举团参与各级党组织选举。然而,除伊斯兰大会党和正运党等少数政党外,多数主流政党(如穆盟谢派、人民党、伊斯兰神学者协会等)党内选举缺乏实质性竞争。穆盟谢派的历次党内选举均由谢里夫家族胜出,缺乏有力的竞争者。

此外,巴基斯坦政党体系制度化水平相对滞后,形成家族政党长期存在的格局。虽然巴基斯坦名义上实行多党制,且当前活跃的政党约有160余个,涵盖世俗和宗教两类,但在多年政治实践中,制度化的组织机制与程序性建设极为薄弱。自1970年以来,人民党与穆盟谢派几乎轮替主导议会,政党竞争呈“钟摆式”交替。尤其是在1988—2013年,两党在国民议会的主导地位基本稳固,反映出事实上的两党制。

图源:《区域国别学刊》

尽管2008年后新兴政党有所崛起,但大多数政党依附于领导人的个人权威其及号召力,缺乏深厚的意识形态基础和成熟的组织制度支撑。例如,穆盟领袖派在穆沙拉夫失势后迅速式微,难成气候。由图可见,即便2013年起正运党获得突破,人民党及穆盟谢派此消彼长的态势日渐削弱,颇有多党分野的趋势,但两大家族政党仍处于议会的核心位置,显示出政党体系的高度路径依赖。

图源:《区域国别学刊》

(三)

选举机制的结构性安排

巴基斯坦实行两院制,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构成。从国民议会的选举历程看,其运作机制为强势政党及家族领导人的胜选提供了可操作空间。

其一,国民议会采用单一选区简单多数的选举办法。普选席位中每个选区仅选出一名得票最多者,无需获得过半的支持率即可当选。此种“赢者通吃”制度有利于政治网络遍及各地的全国性大党,令得票率与席位数失衡,边缘小党则难以破局。例如,在1997年和2013年,穆盟谢派分别以44.88%和32.77%的得票率获得绝对多数(过半)席位,均成功单独组阁。这种选举制度对政党的资源动员能力、组织网络提出了高要求,有全国布局、财力雄厚的大政党显然更具优势。为了促进选举公平,议会中设有60席的妇女与10席的少数民族保留席位,并采用比例代表制分配,但仅占议席的五分之一,且最终席位获得者主要出自政治家庭,该制度对小党的扶持作用非常有限。

其二,高昂的选举花费进一步强化了家族政党的优势地位。巴基斯坦选举委员会官员曾表示,在2008年、2013年和2018年的大选中,仅联邦政府的支出就分别高达18.4亿、47.3亿和220亿卢比。据估算,2018年全社会实际选举支出甚至高达4,400亿卢比,其中政党支出占主要部分。尽管多数主流政党名义上拒绝为候选人提供资金支持,但在整个选举过程中,政党的财力尤其重要。仅是租用汽车接送选民,为其提供餐食等基本支出,就已是不小的负担。在2018年选举中,主要参选政党在媒体广告方面的投入巨大。当时参与竞选的三个主要政党(人民党、穆盟谢派和正运党),均依托巨额资金的持续输血。在此种选举环境下,选举竞逐成为高投入的竞赛。财力雄厚的大政党不仅能广泛布局选取、支持候选人,还能保证选举全过程的有效运转,进一步固化其在政党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四、巴基斯坦家族政治的非制度性基础

巴基斯坦独立后,在形式上承袭了前宗主国的法律体系、政党制度与选举机制,但其内部复杂的经济结构、社会基础与政治文化,使其权力运行深受本土因素影响。

(一)

农业经济结构与资源失衡

巴基斯坦家族政治的历史根基可追溯至英属印度时期,深植于传统农业社会与高度集中的土地制度中。自莫卧儿帝国建立以来,土地始终是权力与资源分配的核心要素。这一时期,王朝通过任命特殊的土地精英作为其在地方权力行使的代理人,建构出一种“农民—土地精英—国王”的联结模式,以实现对村社的有效管理。

在殖民治理下,英属印度的土地集中化程度加深。到1947年,信德省与旁遮普省有75%的人口是小农土地所有者和佃农。旁遮普省0.5%的大地主(拥有超过500英亩土地)控制了25%的土地,而信德省1%的大地主控制了30%的土地。地主阶层在英属印度时期的政治参与不断深化。此外,殖民政府引入的选举制度进一步稳固了地主地位,仅土地贵族和富商拥有投票权,选举资源被土地贵族垄断。1937年的旁遮普省立法议会选举中,在统一党(Unionist Party)获得的84个农村席位中,76%的席位被大地主所掌控。

巴基斯坦独立后,农业依旧是其经济支柱,土地仍是最核心的生产要素。尽管政府在1959年、1972年和1977年推行了土地改革,但成效非常有限。例如,在阿尤布·汗改革中,仅征收约三分之一超额土地,且多为边缘土地;布托时期的两轮改革虽降低了占地上限,却未触及土地所有制结构,实际受益者仅为1%。改革的不彻底与精英利益的固守,导致土地基尼系数在1960—1980年持续上升。此种土地集中和以农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深刻地影响了政治走向:地主阶层占据议会绝大多数席位,并掌控主要行政资源。独立初期,地主精英阶层在国家的立法机构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二,并担任主要的行政及管理职位。

图源:《区域国别学刊》

政治家族的主要代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崛起。布托家族在英国殖民时期便占领了信德省的大量土地,跻身土地精英第一阶层。依托该身份,阿里·布托的父亲才能在孟买和信德省任高级职位,甚至在维护国家独立与完整上发挥过重要作用。地主家庭的出身决定了阿里·布托实行土地改革的局限性,使其成为典型的“改革型保守派”。正如亨廷顿所言:“在任何一个政治体制当中,要通过有效的土地改革法令都需要有某种别的精英集团与土地寡头决裂,并支持这种立法。”阿里·布托并不具备这种条件。长期以来,布托家族,不仅能使其所在的村镇农民都效忠于自己,还能在整个信德省广泛投射其影响力,将该省的广大农村变成人民党的稳定选票仓。谢里夫家族则凭借工业资本扩张至政治领域,最终掌控旁遮普省的大量土地与产业资源。该家族长期控制着人口最多、经济最发达、议席分配最多的旁遮普省,成为该省最大的政治家族。由此可见,两大家族均以巨大的经济资源构筑选票机器,将广大农村变为其政治动员的铁票仓。

土地的高度集中与改革的失效,不仅加剧了资源配置的失衡,也构筑起巴基斯坦政治结构的经济基础。大地主及家族资本借助农业分配与基层动员能力,持续影响国家政治进程。此种“经济—政治”协同机制使步入“后殖民时代”的巴基斯坦延续了家族政治,并不断强化其稳定性。

(二)

军民共治格局中的权力互依

巴基斯坦曾有30余年处于军事统治下,即使在文官政府执政期间,军方也持续通过扶植政治家族来巩固其权力。军事官僚对政务的干预,成为催生家族政治的重要推力。军方几乎深度参与了每一个强势家族的壮大过程,其在关键时期对特定家族提供的庇护,为家族介入权力真空、稳固其政治地位创造了有利条件。

其次,军方谋求政权合法性的需求加大了政治家族的谈判筹码,使其势力得以巩固并延续。尽管历次军人上台均发生在文官统治不力、文武关系破裂之际,但作为非选举的权力机构,军事统治者始终面临合法性难题。为弥补这一缺口,军方普遍选择与政治家族斡旋、协商,以换取政治支持。实际上,许多家族势力虽被军方推翻,却也数次在军方的默许或支持下重返政坛。例如,第三次军事政变发生后,纳瓦兹·谢里夫因腐败与逃税指控而被判入狱,后经与穆沙拉夫达成协议被流放至沙特阿拉伯。同期,贝·布托也因腐败案件流亡海外。为维持政权稳定,穆沙拉夫开始与贝·布托展开谈判,2005—2006年,双方的官员之间至少有五次会面。2007年,双方签署《民族和解条例》(National Reconciliation Ordinance),穆沙拉夫对贝·布托、阿西夫·扎尔达里、纳瓦兹·谢里夫等多位政客实施特赦,为其摆脱司法追责、重返政坛并参与大选提供了便利。此外,军方强化统治根基的一系列行动也不断扩展了家族政治的影响范围。例如,阿尤布·汗家族与斯瓦特的领袖家族联姻,齐亚·哈克主导的1985年无党派选举促使大量旁遮普省新兴家族步入政坛,穆沙拉夫与旁遮普省乔杜里家族结盟等,均证明军事统治者的势力扩张行动推动了家族政治的常态化。

最后,军事人员积极投身于新一轮经济、政治资源的积累,成为新兴政治寡头。巴基斯坦各省均以高标准向军人发放土地补助,许多高级军官由此跻身新兴地主阶层,如阿尤布·汗等陆军将领曾获数百英亩土地。部分军事强人也逐渐发展出自己的政治家族。例如,齐亚·哈克去世后,其子活跃于政坛并担任要职;曾任三军情报局局长的阿赫塔尔·阿卜杜尔·拉赫曼(Akhtar Abdur Rahman)去世后,其两个儿子长期担任国会议员与联邦高官,延续着家族政治影响力。这表明,在掌握资源与权力的前提下,军方也可能成为政治家族的缔造者。

军方在政党更替与资源分配中扮演着制度性推手的角色,成为巴基斯坦家族政治的重要塑造者。军方对政治家族的扶持与依赖,无论是出于权力整合的主动选择,还是为规避政治清算所作的策略妥协,都强化了后者的生存空间与议价能力,客观上加速了当前政治格局的形成。

(三)

亲属—庇护网络的选举动员

巴基斯坦政治家族韧性较强,根本原因在于其对农村选区的有效掌控。2022年,巴基斯坦仍有超过60%人口居住在农村地区,这种现实决定了选举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的投票倾向。在此背景下,政治家族通过农村的亲属与庇护网络建立了强大的选票联盟,获得了稳定的政治忠诚。

首先,亲属关系构成了政治支持的基本单元。在巴基斯坦,对普通选民和政治精英来说,亲属团体的利益往往凌驾于政党或国家之上。在农村地区,数代同堂的家族生活传统使选民的投票行为常以家庭、氏族甚至整个村社为单位,进行集体决策。因此,“亲属的力量不可避免地体现在政治制度中”,选举过程的“家族化”倾向不断出现:政治家族不仅依赖血亲网络维系支持,也因其“代表亲族荣誉与利益”的象征意象而获得选举忠诚。布托、谢里夫家族正是亲属集团的社会影响力向政治资本转化的典型。

其次,庇护主义机制将社会经济关系转化为选举动员。庇护主义是指具有较高社会经济地位的庇护者运用自己的影响力和资源,向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被庇护者提供保护和利益,以换取后者的支持和帮助。在巴基斯坦,大量农村家庭长期依附于土地精英阶层,使后者可充当政治掮客,成为地方对接中央政权的纽带,形成“以资源换忠诚”的非正式机制。在这一机制下,亲属与庇护网络相互嵌套、交织:政治家庭一旦有人当选,便获得“封建化”地位,需依托亲属团体扩展派系、维系支持;而普通家庭则倾向将选票投给能提供庇护与资源的候选人,以换取相关利益。在一些村庄,不服从选举“集体意志”者甚至可能被剥夺使用公共物品的权利。

在选举中,这一机制表现为高度组织化的集体投票行动。以旁遮普省某些农村为例,在选举前,村庄召开由长老主持的村务委员会,统一决定支持的候选人;会议结束后,会议结果会被传达至各户,选民据此投票。同样,在候选人的姓名和党派公布后,村民也会提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要求,通过地主将这些要求反馈给候选人。候选人也在选前数月游走于村庄,回应地主们的各种问题并达成庇护协定。此外,政治庇护现象在开普省和俾路支省同样普遍存在。在开普省,候选人通常通过中间人与村庄、氏族长老等达成选票交易,甚至出现用现金或公共物品交换选票的现象。在俾路支省,宗教政党也通过信仰纽带与民众形成稳定的庇护交换关系。

政治家族利用此种动员结构,通过与地方势力的联系,间接地获得了农村选民的选举忠诚。

中产阶级、部分小资产阶级和中下层阶级逐渐成为政治的重要参与者,卡拉奇和信德省的其他城镇早已显现出这一趋势。近年来,大量青年选民为伊姆兰·汗的上任助力,也揭示了新兴势力的活跃与政治变革的潜在动力。然而,政治变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既有格局难以在短期内被打破。相较之下,亲属与庇护网络却能深刻地影响各阶级的选举行为,阶级差距还有可能在代际间不断扩大,这就解释了为何巴基斯坦的经济结构与社会阶层持续演变,但政治资源依然集中于少数政治家族手中。在稳定的亲属—庇护结构支撑下,政治家族能够通过上下联动的方式持续影响农村选民的投票偏好,达到连续掌权的目的。巴基斯坦的家族政治难以动摇,因为其根植于变化仍旧缓慢的亲属忠诚与庇护体系中。

五、家族政治对巴基斯坦政治发展的影响

巴基斯坦家族政治结构影响着政治制度的运行与实践。第一,作为一种权力安排,家族政治客观上影响了社会流动与政治公平。普通候选人面临更高的成本和更低的胜选概率,“家族候选人”成为实质上的竞选门槛,为选举公平创造“非制度性”障碍。另外,通过政策倾斜、资源再分配等方式,政治家族可建立权力再生产机制,从而压缩社会流动空间,财权分配不均的状况进一步恶化。

第二,家族政治影响政府合法性和治理效能。首先,政治家族对各层级权力的分配使其成员频遭“才不配位”的诟病,其领导的政府遭受公众质疑。例如,玛丽亚姆在其父亲执政期间被任命为总理“青年计划”主席,就曾被伊斯兰堡高等法院以“裙带关系”为由裁定为非法。其次,家族政治下的庇护网络加剧统治危机,使国家持续面临边缘群体的整合挑战。以家族群体为核心的同心圆式排他结构,强化了边缘群体对中央政府的不满情绪。俾路支民族主义的长期存在与极端化,同家族政治下地方话语权缺失的情境密切相关。该省在一定程度上因旁遮普省主导的中央政策而感受到在资源配置、政治参与和发展机会等方面的系统性边缘化,其离心倾向明显。实质上,家族政治依托的庇护网络使边缘群体缺乏合法代表,从而加剧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动摇了国家治理的统一性与合法性,构成政治家族难以克服的结构性治理难题。最后,腐败与管理不善成为对家族统治的常见指控,也使政府公信力下降。1988—1999年,贪腐问题持续成为布托和谢里夫家族倒台的主要因素。洗钱、腐败等指控几乎贯穿了两大家族成员的参政历程。

第三,家族政治对政党制度完善构成挑战。首先,政党权力“家族化”加剧政党分裂。在巴基斯坦,非家族成员被排除在政党权力结构外,党内民主难以实现,导致普通党员对政党产生疏离感,甚至频繁发生叛党现象。例如,1997年大选结束后,纳瓦兹为提拔其弟担任旁遮普省首席部长,不惜违背对党内资深成员的承诺,导致党内元老加速叛离。此外,谢里夫家族第三代继承人在穆盟谢派的飞升也引发了资深人员不满,直接导致后者叛离。其次,大家族间的权力博弈加速了政党分裂及派系矛盾的产生,加快了政党组织的碎片化。在政治家族的斗争中,政党利益常被家族利益取代。次要与核心家族之间的利益冲突不仅诱导政党内部分裂,还可能促成新派系的诞生。乔杜里家族与布托家族、谢里夫家族的竞合关系就是一个典型。1997年,乔杜里家族与谢里夫家族关系破裂,乔杜里家族本应选择加入人民党,但因该家族认为阿里·布托曾对其长辈进行了迫害,最终拒绝与人民党结盟。2002年,乔杜里家族脱离穆盟谢派,并创立穆盟领袖派,成为穆盟谢派和人民党的强劲对手。由此可见,大家族间的利益争夺可以左右政党格局,推动政治派系的重新洗牌,并加速政党组织的碎片化。最后,家族统治下的政党难以成为具备意识形态凝聚力的政治实体,导致政党空心化。一方面,家族政治所依赖的庇护网络削弱了意识形态在政党中的重要性。选民对政党的支持主要基于其提供的资源和利益回报,而非对政党意识形态的认同。这种资源导向的政治文化会使政党在短期内维系选民的支持,却限制了其在长期政治竞争中发展为具备强大凝聚力和号召力的组织。另一方面,家族对短期选举利益的追求降低了家族成员对政党的忠诚度。许多未能主导政党的政客往往采取机会主义策略,通过频繁转换党派或组建派系来确保其利益的最大化。这种高度摇摆的政治立场强化了政党组织结构的脆弱性。

然而,族政治的影响并非都是负面的。作为一种政治生态,家族政治在巴基斯坦的长期存在有其历史与社会发展的必然性。首先,政治家族曾在关键时期成为抗衡军方的重要力量。在历次政变中,政治家族化身“民主斗士”,领导反对军人统治的政治运动,削弱了军事统治力量。军政府垮台后,这些政治家族重返主流政治舞台,成为民选政府的核心领导力量,并迅速承接政治转型的重要历史使命,推动国家民主制度重建与权力架构调整。其次,家族政治衍生的庇护网络可充当社会“润滑剂”,软化社会矛盾。该网络将生活在不同层级的精英与大众有机地联结在一起,将其纳入相对统一的政治体系中,有助于淡化分裂、动员公众参与公民事务,并吸纳贫困及边缘化群体,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更广泛的社会冲突。

六、结论与展望

巴基斯坦家族政治的历史由来已久,殖民政府的制度遗产较早地奠定了其根基。巴基斯坦建国后,地主家族利用在历史上确立的地位和资源,得以在代议制政府下拥有主导的能力,压缩了非家族候选人的胜选空间,家族政治由此不断强化,并深刻塑造了国家的权力结构。

巴基斯坦家族政治的形成,源于制度性与非制度性因素的交织作用。在制度层面,宪制结构与修宪博弈为政治家族的轮番执政提供了法理依据;内部民主薄弱的政党制度强化了政治家族对政党权力的把控;选举机制的结构性偏向则为家族政党的胜选创造了条件。在非制度层面,经济结构与资源配置失衡延续了家族特权;军民权力的相互依存提升了政治家族在政治市场的议价能力;亲属关系与庇护网络的高度嵌合,使政治家族与地方权贵、政治精英达成了强大的政治联合。这些要素共同钩织了“上层控制(国家层面)—中层固化(社会结构)—下层传导(选民基础)”三位一体的嵌套式网络,为家族政治的形成提供了支撑。

目前,巴基斯坦家族政治仍有强大的韧性。虽然军方对政权合法性的依赖促使其最终与政治家族达成政治交易;但是伊姆兰·汗卸任后,国家的实权又回归至传统政治家族手中。显然,要在长期博弈中打破家族政治格局绝非易事。权力真空下,政治家族始终是最有聚合力、能快速进入权力核心的政治团体。巴基斯坦独立以来,其家族政治的实质是:在新的政治体制下,家族在变化缓慢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下对政治权力进行新一轮分配。此种分配结构具有高度稳定性与延续性。如此情况下,挑战者只能经营新一轮的政治关系网络,自身也有可能演变为新的家族政治力量。由此可见,政坛新星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家族政治的消亡,更多体现为家族更替,而非体制更替。当前,巴基斯坦的政治现代化进程,有赖于完善治理框架、政党转型与选举改革,并提升传统结构对新兴社会阶层的包容性,从而释放政治参与的广阔空间。

作者简介:

王静,四川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专业2025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巴基斯坦国别研究;

刘鹏,国际关系学博士,云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印度洋地区研究、南亚问题研究。

本文转载自《区域国别学刊》2025年第6期文章,原标题为《巴基斯坦家族政治的成因及影响》。

本期编辑:杨林宇

本期审核:朱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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