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男子收到一笔陌生转账81050元,他怕出事立马去报警,警方:这笔钱可能给他账户带来金融安全风险,在查清之前让他先别用账户。男子等了3天,一商家出现,态度不礼貌,催促男子去派出所还钱,男子忍着气,在民警见证下将钱转给店长私人账户,事后,男子认为自己的收款码被随意留存泄露,希望商家弥补,只简单道歉就完事了吗?可对方态度令他失望。
收款码这个东西,现在几乎人人都有,扫一下就能转钱,方便归方便,但它直接绑着实名手机号和银行账户,一旦流到不相干的地方,麻烦就不只是被转错一笔钱那么轻。
事情的起点要往前追半个月。肖先生在宁波某商场一家奢侈品门店办理退差价业务,为省事,他把个人收款码发给了店长。
店长二话不说,直接将这个码扔进了员工工作群,全员可见,没有任何说明,也没有问过肖先生的意思。
码就这样在群里挂着,挂了半个多月,直到一名员工误将肖先生的码当成门店临时收款码发给顾客,顾客扫码,81050元直接打进了肖先生的账户。
2021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条写得很清楚,凡能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信息,均属个人信息。肖先生的微信收款码与实名账户直接绑定,完全符合这一定义。第28条进一步明确,涉及金融账户的,属于敏感个人信息。第29条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必须取得当事人的单独同意,不是笼统的一次性授权,更不是给过一次就能往全公司传。
肖先生把码发给店长,只是授权办理那次退差价,并不代表同意店长把码转发到员工群供全体员工随意使用。
这部法律于2021年8月20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是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综合性法律,全文共8章74条。
2022年7月,国家网信办依据这部法律,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开出80.26亿元的罚款,成为该法施行以来最大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例,可见这部法律管的绝不只是大平台。
钱一到帐,肖先生没来得及想别的,脑子里先过了一遍之前看过的一个案子。2006年4月21日深夜,广州市民许霆在天河区某银行ATM机取款,发现系统故障,账户每次只被扣1元,许霆当晚连续操作171次,取出约171000元后出逃外省。
2007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许霆无期徒刑,判决一出,全国哗然。2008年3月,广州中院重新宣判,改判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两万元。
许霆案确立的核心逻辑是:意外到帐的资金,收款方有法定义务主动告知并归还,拒不归还者,不只是民事赔偿,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肖先生不想赌这个,当即跑去报警。
派出所民警看完转账记录,语气严肃告诉肖先生,这笔来历不明的钱,一旦与涉案资金产生关联,账户极有可能被反诈系统自动预警锁定。这套机制背后,是2020年10月由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正式部署的"断卡行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委联合推进,专项打击出租、贩卖银行卡和手机卡的违法行为。
行动推开约半年,全国破获案件4.4万余件,抓获嫌疑人23万余名,缴获涉案银行卡47万余张。反诈系统的运作逻辑简单粗暴:账户资金流水只要与已知涉案账户沾上边,不管持有人知不知情,先限制再核查。
接下来的三天,肖先生工资卡、房贷扣款、水电费全部悬着,在移动支付几乎覆盖日常消费每个角落的当下,他只能揣着现金去买菜坐车,像倒退了几十年,心里那根弦一直绷着没能松。
三天后,商家的人出现了,开口就是催。到了派出所,店员又提出让肖先生把钱转到店长的个人账户,理由是走公司账手续麻烦。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85条,这笔不当得利没理由扣着,还是必须还的。但转到私人账户,法律风险全落在肖先生身上——若店长事后不向公司交帐,公司随时可以再起诉肖先生,要求二次还款,肖先生等于白还一回。
钱转完了,店员核对完金额,收起手机,连个正眼都没给,拎包走人。此后商家发来的邮件寥寥数行:管理失误,码已删除,员工已处理,不便请谅解。
这种态度,彻底点燃了肖先生的怒火。这不仅仅是八万块钱的事,这是一个公民在数字时代的生存安全感被肆意践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