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还是发生了!”河南周口,一大妈骑着电动三轮,带着5岁的孙女和3岁的孙子出去玩,大妈把三轮停在河边,下车去看自家地里庄稼,忘了拔车钥匙,2个孩子站在车前排玩,不小心碰到了电门,三轮车直接冲进河里,大妈想拽车,也被带进河里,村民把大妈和孙女救了上来,所以却不幸溺亡,家人要一个说法,把孩子遗体放在河边,哭的天昏地暗就是不安葬。村干部:出事的河沟没安护栏,周边村子都是这样。网友:那不是长江6300公里,都要安装护栏,钱谁来出啊?
徐先生家最近出了塌天的事,一家人的日子彻底毁了。
那天,徐先生的母亲带着5岁的孙女,和3岁的孙子出门,骑电动三轮转着转着到了河边。
大妈想起自家地就在附近,想过去看看庄稼长得咋样?
她随手把车停在河边上,忘了拔钥匙。
2个孩子不懂事,爬到驾驶位上瞎摆弄,不知道怎么碰到了电门,车直接朝着河水里冲过去。
大妈在田埂上看见车往河里滑,疯一样冲过来想拽住车,结果没站稳,跟着车一起掉下去了。
3人河水里乱作一团,大妈被水呛得直扑腾,还伸手想抓孩子,可三轮车进水后越沉越快。
附近干活的村民听见动静,赶紧往河边跑,一边喊人一边下水救人,好不容易把大妈和她孙女拉上岸。
可小男孩被车带着沉到了河底,捞上来的时候已经没气了。
孩子没了,家里人彻底垮了。
徐先生抱着孩子的遗体在河边哭,哭得直抽抽,怎么劝都不肯把孩子带回家安葬,就想讨个说法。
他们觉得河边没装护栏,要是有栏杆挡着,车说不定就不会直接冲下去了,好好的孩子也不至于丢了命。
村干部过来说,村里这条河沟一直都没装护栏,周边几个村子的河沟都是这个情况,谁也没意识到会出这么大的事。
再说了,安装护栏也不现实,悲剧的关键点,是徐母没拔车钥匙,否则也不会出事。
村干部对着徐先生一家不停地叹气,说对这个悲剧特别遗憾,也很惋惜,毕竟孩子那么小,太让人心疼了,也表示会尽最大努力帮着家里解决点难处。
附近的村民路过河边,看见地上的遗像和痛哭的一家人,都忍不住抹眼泪。
村民小声议论着,如果大妈拔了钥匙就好了,如果河边有护栏就好了……
可世上没那么多如果,一条小生命就这么没了,好好的一家人被戳了个窟窿,再也补不上了。
这起悲剧的核心责任清晰,家属情绪可以理解,但追责逻辑值得商榷。
带娃出门,最该把孩子安危放在第一位,随手停在河边且不拔车钥匙,本身就是把两个幼童置于危险境地。
真要纠结责任,首先得正视家长看护的疏忽。
农村河沟池塘星罗棋布,全装护栏不现实,即便装了,也防不住所有意外。
事后追责不如事前留心,带孩子多一分谨慎,比什么护栏都管用。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担责,但村级河沟不属于经营性公共场所,村委会没有强制加装护栏的法定义务。
具体到本案,监护人没拔车钥匙、脱离监护才是事故主因,因此村委会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仅可基于人道主义给予适当补偿。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