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男子方某和女友胡某订婚后,一起去看刚装修好的婚房。看着卧室里宽大的新床,方某提出要和女友提前过“新婚生活”,胡某明确拒绝,坚持要等领证办婚礼后再同房。可方某根本不顾她的感受,强行把她拽进卧室发生了关系。事后胡某越想越委屈,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控告男友侵犯自己。
方某和胡某是经亲戚介绍认识的,虽然是相亲,但两个年轻人都表示想要接触个一年半载再订婚,双方父母都同意了。相处的八个月里,两人感情一直很稳定,逢年过节互相走动,一起吃饭看电影,双方亲戚都认可了这门婚事。今年年初,两家按照当地习俗办了热闹的订婚宴,方某给了胡某12万8的彩礼,还买了三金和钻戒。婚房是方某父母全款买的,装修全程都听胡某的意见,就等着年底挑个好日子办婚礼。
那天是周末,方某开车接胡某去看最后的装修收尾。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家具家电都已经搬进去了。走到主卧室的时候,方某看着铺好的新床单,突然从背后抱住胡某,再次提出了发生关系的要求。胡某当时就用力推开了他,说自己一直很传统,打心底里接受不了婚前性行为,希望他能尊重自己的底线。
方某觉得两人已经订婚,收了彩礼,就是板上钉钉的夫妻了,胡某的拒绝是在故意矫情。他不顾胡某的挣扎和哭喊,强行把她拽到床上,捂住她的嘴完成了行为。事后胡某坐在床边哭了很久,方某不仅没有半句道歉,还不耐烦地说她“太放不开”“都订婚了装什么纯洁”。胡某穿好衣服,一言不发地拿起包离开了婚房,回家后就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刻立案调查。很多围观的邻居都觉得不可思议,说两人马上就要结婚了,这种事怎么能算犯法。方某自己也觉得很委屈,他说自己花了几十万娶媳妇,跟自己的未婚妻发生关系天经地义。但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性侵案件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强奸罪的认定不以双方是否存在恋爱、订婚甚至婚姻关系为前提,只要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刑事犯罪。
方某被刑事拘留后,他和父母才慌了神。他们多次带着厚礼找到胡某家下跪道歉,愿意全额退还所有彩礼,还额外拿出20万元作为补偿,希望胡某能出具谅解书,让法院从轻处理。胡某的父母一开始也劝女儿,说事情闹大了名声不好听,不如私了算了。可胡某态度非常坚决,她说自己的身体和尊严受到了严重侵犯,不能因为一张订婚纸就原谅这种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方某违背胡某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考虑到两人系订婚关系,方某系初犯,且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最终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同时,法院判决胡某返还方某全部订婚彩礼及财物。
这个判决给很多人敲了警钟。很多人至今还有错误的观念,觉得男女朋友或者订婚了,发生关系就是理所当然的。但女性的性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约束。真正的爱,是尊重对方的边界和意愿,而不是打着爱的名义强行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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